潮州市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2-09-30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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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 号),结合《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贯彻城市东扩发展的战略部署,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2022年度潮州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496.48亩。

  (二)在2022年度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651.87亩、工矿仓储用地1841.77亩、住宅用地918.5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39.03亩、公用设施用地676.49亩、交通运输用地2368.82亩。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按照《潮州市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件1)和《潮州市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附件2)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经济适应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执行中期经市政府批准调整外,年度内一律不予供地。严格落实单宗房地产用地面积不超过20公顷的规定,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实行计划控制。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高标准厂房建设。

  (六)严格按照各开发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四、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湘桥区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和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1、潮州市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潮州市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