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4-03-29 09:5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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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住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着力提升我局行政执法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

  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全市燃气经营企业;全市已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2023年消防验收及消防验收备案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

  三、抽查方式

  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和联合抽查等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

  差异化管理:按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的检查要求,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优先抽取近年来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欠薪事件的或上年度被立案、行政处罚、被投诉、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内在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各业务科室要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执法程序。各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上设定抽查任务,从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査对象和执法检査人员。同时要按照“谁检查、谁公示”原则,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部门联合。各业务科室要按照市市监局《关于印发〈潮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潮市监〔2022〕12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度潮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潮市监〔2024〕46号)的要求,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强大监管合力。


  附件: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