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

2024-03-11 11:2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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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

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

潮府告〔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调整后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附件:潮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点击查看:潮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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