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各报告编制单位提交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2021年度评审一次性通过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潮州市2021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一次 性通过情况汇总表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