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教育局领导内设机构

2016-05-07 01:49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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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教育局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加挂政务服务科牌子)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保卫、政务公开、监督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分管范围的监察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指导社会和学校文字规范工作;承担本单位直接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负责网上审批;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二)机关党委(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和分管范围的纪检工作,配合秘书科承担市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权限调配教育行政人员及教师,统筹管理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规划的实施。负责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负责管理人事档案。

  (三)人才科

  研究拟订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发展规划、人才工作政策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推进教育领域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落实国家、省、市人才政策,统筹协调教育领域各类资源服务人才工作,并做好人才培养、选拔、推荐、管理和联系服务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市教育领域人才信息库。负责或参与教育领域人才引进工作。指导教育领域职业技能开发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教育领域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四)计划财务科

  组织拟订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财政有关教育资金的具体分配工作;指导市直属学校基建和学校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招生计划、教育统计工作;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管理市教育基金会的财务工作;管理华侨及港澳台同胞捐赠的专项资金;负责市直学校经费的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

  (五)教育科(加挂教育培训监管科牌子)

  负责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招生计划和学籍等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办学体制、教育体制和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推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负责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的民族教育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有关工作;按权限负责民办教育学校的设立审批、年审和学历管理工作;承担本级校外培训监管,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辖区内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等职责;拟订全市职业与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协调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审核;指导市教育学会工作。

  (六)德育科

  组织、指导、检查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及有关的教学研究工作;负责编写有关德育书刊;管理、指导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学校德育队伍的培训工作;协调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德育工作,指导家庭教育;负责全市青少年科技活动和市直属学校共青团及少先队工作;指导学校的宣传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体育训练和中小学生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监督体育考试工作;承担市中小学德育建设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督导室(加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对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制订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督导评估方案、标准;组织对全市教育各项内容的专项督导检查;负责中小学校等级评估的组织和指导工作;指导县、区教育督导工作,培训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理论研究工作;联系、协调在我市的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的教育业务有关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和有关文件审核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八)招生办公室

  负责全市高考统考考务工作;组织全市初中升高中考试及录取工作;负责成人自学考试工作和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成人教育的招生考试及有关的录取工作;承担市招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学校安全管理科

  全面掌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状况,建立并实施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和考核,督促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指导学校开展预防交通、溺水、火灾、踩踏、食物中毒、网络犯罪等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开展避险逃生演练,组织各类安全应急培训;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和周边坏境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突发安全事故进行救援和调查处理,逐步完善学校人防技防物防建设;负责单位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二、市委教育办秘书科及其职能: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办日常事务;统筹局机关党委承担市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

  三、市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及其职能

  (一)勤工俭学办公室

  负责指导学生勤工俭学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学校食堂建设:负责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监督管理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监督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价格;对辖属学校履行如下职能:组织开展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监管市直学校校服采购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县区教育局学生校服相关工作;其他领导交办工作。

  (二)潮州市教育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

  1.开展在职教师、校(园)长培训。组织开展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 校(园)长培训和培训者培训工作;统筹组织市直属学校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指导所辖县(区)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2.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及成果推广。结合基础教育改革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积极推广应用国家、省市基础教育改革成果和教师专业发展成果,以教育科研成果引领教师培训,提升教师培训的专业化水平;协助开展本地区教育质量监测、分析与评价工作。

  3.促进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协助制定本区域中小学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指导意见。协助开展本区域教师培训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协助承担本区域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为本区域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提供服务。

  4.开展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区域内教师教育信息化平台教师自主学习,促进自我发展,引导中小学教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发展,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

  5.提供教育决策服务。做好区域内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的调研及研究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6.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和道德规范的有关研究工作,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品德教育。负责学生美育的有关研究工作,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工作,开展学生世界观、审美观、人生观的培育和研究工作,做好学生素质培养的有关工作;负责学生智力教育的有关研究工作,做好学生提高科学文化知识、技能等有关研究工作,指导学生认识自然规律、社会规律,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负责学生体育的有关研究工作,研究科学开展学生身体素质教育的有关工作。

  7.负责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理念、素质提升的有关研究工作,开展教师教学方式、教育能力的研究,组织开展培育教师的有关活动,组织开展特色教学和新时代办学理念的研究工作;负责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的有关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人才培养活动,研究名师名校长建设培养的发展规划,做好名师名校长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年轻、优秀、发展潜力大的教师和校长的跟踪培养工作,指导教师和校长提升专业水平和办学治校能力,研究优质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组织开展相关实践活动,推进教师和校长向更高层次发展。

  8.负责推进学校课程改革,指导教学实践,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负责落实国家课程方案,研究教育教学理论,开发本地课程资源,开展教学改革实验;负责教育科学理论应用工作,组织实施教学研究课题,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培育推广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做好教育科研、课程建设、校本教研、学科课外活动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课外学习活动,推进教育科研成果转化。

  9.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