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部分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

2014-03-03 15:37
来源:潮教语[20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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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教语[20062号 

 

关于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部分社会人员

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拟于今年3月至7月对全市仍需进行普通话测试的教师和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象

  195411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按《关于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相关专业毕业生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粤教办[200115号)文“197411以后出生的各级各类学校语文教师、高等院校中文系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尚未达标的语文教师可自愿报名测试。

  二、培训测试时间

  培训时间为5月份至6月份,测试时间为暑假期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测试地点

  市直和各县区分别定点。如某县区不拟自行组织,则其培训测试工作由市直测试点负责。

  四、报名

  市直单位应于420日前完成报名和上交有关报考资料工作;各县区报名时间参照市直,并应于此时间内把有关报考资料送市语委办,以便录入测试系统,安排测试业务。

  五、收费

  按省物价局[2004240号文规定,每人收取培训测试和证书工本费105元。各单位应于4月底前到市教育局计财科开具“缴款通知书”并到市工行营业部把应交款项缴入市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收款单位:潮州市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帐号:200402400902490307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潮州分行)。

  各单位缴款标准:

  1、市直学校全额上交;

  2、自行组织培训测试业务的县区按35/人上交;

  3、不拟自行组织的县区按90/人上交。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潮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须知

     2. xls电子表格录入格式

     3.受测人员资料、相片页

 

二OO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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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须知

 

  一、报名者必须填写《受测人员资料》中“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联系电话”,并贴上近期小一寸半身彩色标准相,同时把另二张同底相片(请在背面写上姓名单位)粘贴在该表下面指定位置,以供做证书和查验之用。

  二、各单位须严格按照xls电子表格的要求(见附件2),将报名者的“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业”等六项资料录入,有关项目不能颠倒。

  三、录入完毕后,请仔细校对(录入假如有错,证书随之出错)。校对完毕,请打印二份,连同电子文本和“相片页”一同上交市语委办(自行组织测试业务的县区暂缓交相片页)。

  四、“相片页”必须按录入顺序叠放后才能上交。

  五、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在测试前,必须将《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人须知》、《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表》等及时发到每一位应试人手中。

 

 

 

二OO六年三月十日  

点击下载文件 

附2. xls电子表格录入格式

附3.受测人员资料、相片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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