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市2004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参加培训的通知
2005-09-26 11:11
来源:潮教通[2004]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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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市2004年中小学
新任教师参加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新任教师必须在任职一年内参加培训。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市今年参加工作的中小学新任教师参加新任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高中教师(包括职业中学教师):由市教育局组织,由韩山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培训(以县区或学校为单位统一到韩山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报名)。
二、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师):潮安县、饶平县、湘桥区教师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培训;枫溪区教师由枫溪区教育局组织并商同潮安电视大学实施培训;市属学校教师由市教育局组织培训。
三、课程设置:新任教师课程设置见附件
四、 其它有关事项
(一)市属学校教师集中在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间:2004年12月10前),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汇总后将名单送培训点,具体培训时间由培训单位通知。
(二)新任教师培训是教师巩固专业思想,熟悉有关教育法规,初步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熟悉教学内容,尽快适应中小学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区、各培训单位要精心组织,选好教师,开足学时,确保培训质量。争取在寒假之前完成今年新任教师的培训工作。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潮州市初中、小学新任教师培训课程设置
基础课程:《邓小平理论》 20学时 5学分
《教育法规》 20学时 5学分
《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20学时 5学分
《新课程中教师的适应与发展》40学时 10学分
专题讲座:优秀班主任讲座 10学时 2.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