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32线市区段改线外环大桥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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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4 19:50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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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大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已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省道S232线市区段改线外环大桥及连接线道路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省道S232线市区段改线外环大桥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须向公众公开有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特发布如下公众参与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省道S232线市区段改线外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

项目概要:省道S232线市区段改线外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位于潮州市区北部,起点与位于湘桥区风新工业区和潮州市经济开发区的外环北路市区段相接,向东通过外环大桥跨越韩江,经过县道X073线、文祠溪河,终点接于省道S231和意东三路。项目线路全长5.275km,采用一级公路(集散功能)兼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标准段宽度为50.0m,双向8车道,其中外环大桥过韩江段桥梁标准段宽度为37.0m 双向6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特大桥1座1515.4m,大桥2座522.8m,涵洞10道。工程总投资约12.61亿元,建设工期3年。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施工场地作业废水采取集中处理的方法,隔油沉淀后回用。工程涉水桥梁水下部分施工采用围堰法,在有钢护筒围堰防护的措施下,水下开挖、压桩和钻孔施工工序所产生的悬浮物对下游影响较轻。对开挖的垃圾填埋场路基边坡进行封闭,可有效防止填埋场垃圾渗滤液进入道路的范围。运营期外环大桥桥面径流收集到桥底的收集池进行沉淀处理后,接入设计的雨水管道;文祠溪大桥的桥面径流收集到路侧的沉砂池等雨水收集系统进行处理后,溢流进入文祠溪;饮用水源保护区外路面和桥面径流分段设置完善的雨水管网,经市政雨水管道的收集接入现状雨水管,或排入现状河沟,或进入沿线过水涵洞。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对施工现场和进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用蓬布遮盖运送散装物料的机动车和存放散装物料的堆场,沥青混凝土铺设应避免在清晨和晚间大气扩散条件相对不好的时候进行;控制垃圾开挖方式,对已经开挖出来的垃圾及时清运,对开挖区域及临时堆存区域喷洒除臭菌液,加强通风。运营期在项目引道工程两侧种植乔、灌木等树种,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

3.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道路较近敏感点路段施工时,高噪声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次日6:00)应停止施工,确需夜间施工时,应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并告示周边民众。必要时对河北黄竹洋村采取移动声屏障措施。运营期应对项目敏感点(河北黄竹洋村)加强监测,优先考虑对噪声源和传声途径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实施噪声主动控制,确实没法达标时应当安装通风隔声窗。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集中收集处理;鸡笼山垃圾填埋场段弃土方运往锡岗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处置,废弃的土石方统一运至弃渣场集中堆放和防护。

5.生态环境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管线铺设、路面填挖石方将使沿线的植被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耕地被侵占,地表裸露,植被覆盖率降低,从而使沿线的生态结构发生一定变化。施工过程中,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完工,尽量保护好道路用地以外的天然植被,临时便道和施工场地在完工后要及时恢复植被,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施工工期,减小工程施工对韩江水生生态的影响,在实施水土保持植物措施时,必须做到适地适树(草),保证植被成活和生长繁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通过对外环大桥、文祠溪大桥桥梁及路面的设计,从工程、管理等多方面落实防范措施降低和预防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发生概率。在外环大桥和文祠溪大桥采用加宽和设置双层桥梁护栏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桥梁两侧设置隔油沉砂池(也作为事故应急池),并设置实时监控的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减轻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同时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最大程度缓解和杜绝潜在事故泄漏风险对沿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做到预防和救援并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省道S232线市区段改线外环大桥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产业政策,选址选线符合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虽然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将会对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声环境、环境空气、生态环境、水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一定的不利的影响,但只要在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营运阶段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环保资金落实到位,本工程建设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综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潮州市潮大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潮州市城新西路交通大厦8楼

联系人:李科    电话:0768-2283606

电子邮箱:jtjt456@163.com

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303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3064817

电子邮箱:5308355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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