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第二批)市本级拟实施项目和市本级区域绩效目标的公示
2021-03-25 15: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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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1〕11号)文件精神,经汇总市有关涉农部门报送项目,现将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市本级(第二批)拟实施项目和市本级区域绩效目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3月25日至3月29日,共5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逾期或匿名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1:潮州市市本级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报备表.xlsx
附件2: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评价指标表(市本级汇总).xls
附件3:潮州市市本级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报备调整情况表.xls
联系电话:2396319;电子邮箱:cz2396319@163com
潮州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