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471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和支持工业绿色发展)项目计划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3号)等文件要求,经组织申报,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推荐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等程序,现将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和支持工业绿色发展)项目计划公示如下:
一、清洁化改造项目:拟安排4个项目,拟安排资金294万元。
二、计提省级专项资金工作经费:拟安排资金6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拟安排资金300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日至2月9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68-2304300。
附件: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和支持工业绿色发展)项目计划表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