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2021-12-24 17:53
发布单位:潮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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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核单位名称:  潮州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潮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对我市集中采购机构2019和2020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考核,主要包括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服务质量等方面。 

  四、考核方法

  制定了《潮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方案》,明确了本次考核的范围和方式:对2019和2020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随机抽取,每年度8个,共16个,预算金额共计27129.93万元;由市、县区财政部门共同参与,成立考核检查工作组,考核工作采取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自查情况汇报,抽查相关资料,书面审查及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综合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从本次考核抽查的情况看,市政府采购中心2019和2020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整体良好,主要情况是: (一)坚持依法采购,规范操作。一是按照采购委托协议开展采购活动。二是认真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采购政策措施。三是做好专家抽取和使用工作。四是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五是依照政府采购规定的流程和程序,做好采购活动的现场组织管理工作。(二)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在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电子化平台、提升服务和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取得较好成绩。一是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二是重视业务开展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三是优化服务方式,提升采购绩效。2020年启动网上开标大厅软件建设并投入使用,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取消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供应商减负。(三)注重学习培训,强化队伍建设。一是注重提高人员的专业素养。二开展业务培训学习。三是加强廉政教育。

  但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存在投标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现象。检查发现有个别项目未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文件档案中内置资料目录索引不清晰,造成查询不便;个别文件档案中目录与内置资料名称不对应,装订乱序。录音录像档案没有及时归档。

  六、考核结果

  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建议市政府采购中心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进一步提高业务质量。


  2021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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