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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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2 00:33
发布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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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工商局:
我局对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根据我局的职能职责,我局对机动车的管理职能仅限于从事客、货运输的车辆及其经营行为,流动广告车不属于营运车辆的范畴,我局无相应的管理职能和管理手段。
二、对流动广告车的整治工作,我局将以积极的态势参与、配合整治。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