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本级完成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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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对于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法制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潮州市财政局根据《预算法》和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精心部署,缜密组织,圆满完成市本级2017年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
一是及时批复部门决算。今年潮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潮州市2017年度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财政决算批复后,市财政局于9月7日批复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共192家,同时要求各预算单位及时批复其下属单位预算,在《预算法》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完成2017年部门决算批复工作。
二是强化公开主体责任。预算单位是部门决算公开主体,承担本部门的决算公开工作。我局第一时间下发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通知,明确决算公开主体责任与具体时限要求,做到统一思想、统一步伐。要求各预算单位切实了解并承担决算公开的责任义务,保证决算公开的准确性、有效性和真实性。
三是明确公开内容范畴。决算公开内容与部门决算批复数据一致,并严格按照公开模板,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本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并附上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
四是统一公开时间形式。按照财政部“鼓励公开时间适当提前,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的规定,在9月21日通过市政府网站“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栏目发布,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并将公开统计报表报市财政局备案,以便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五是信息化开展工作。为保障部门决算公开文件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今年省财政厅建设了“广东省预决算报告公开条包系统”,用于部门决算文件的制作生成和公开情况检查,各单位通过该系统完成部门决算公开文件的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