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许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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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3 17:29
发布单位:市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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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序号事项名称子项序号子项名称依据审批对象备注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1筹备设立寺观教堂、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变更为寺观教堂审核、审批  1.《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十三条。
2.《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2005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
3.《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三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第40项。
宗教团体 
2易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1.《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七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12年粤府令第172号)。
宗教活动场所 
3市属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1.《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十五、十六条。
2.《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八条。
3.《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2005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2号)第九条。
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第42项。
宗教活动场所 
4在市属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核、审批  1.《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号)第二十五条。
2.《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二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第49项。
4.《关于印发<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宗发﹝2006﹞52号)第七项。
宗教活动场所 
5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3.《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三十三。
4《关于<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的认可办法>的通知》(粤民宗发〔2011〕272号)第四条。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 
6全市性宗教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1.《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六条。
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条。
3.《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九条。
4.《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宗发〔1991〕110号)第三条。
5.《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第47项。
宗教团体 
7全市性宗教团体及市属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户口迁移审核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修正)第三十条。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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