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生态环境守护者 打造绿色发展新名片——潮州市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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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7 17:38
发布单位:市府办-调研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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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生态环境守护者  打造绿色发展新名片

——潮州市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

 

近年来,潮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保护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扎实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工作,绿色生态家园发展特色逐步彰显,为全市贯彻落实省“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战略,打造北部生态发展区联动区筑牢坚实基础。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先后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9个,其中省级3个、市级2个、县级4个。市政府专门出台《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有关事项的通告》等系列规范性文件,有效形成环保部门综合管理,林业、海洋、国土等部门专项管理相结合的科学管理机制。逐步配齐配强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增加保护区科技人员配比,定期开办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二、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绿盾2017”、“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开发建设活动和历史遗留问题,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国土、环保等部门按照《2016-2017年广东省省级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报告》要求,对核查报告列入的人类活动情况点进行逐宗核对,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乱搭乱建构筑物进行拆除查处。经整治,我市地质遗迹类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地貌得到有效保护。

三、严控开发建设活动。全面加强对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准入审查,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对已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强化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监督管理,严格限制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针对宁莞高速公路在潮安区归湖镇跨越韩江干流建设韩江归湖特大桥时涉及潮州韩江鼋、花鳗鲡自然保护区的实际情况,依法要求项目进行环境影响专题论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保护区日常管理和巡护制度,积极开展范围和功能区勘界核实,为相关单位在审批过程中避让自然保护区提供依据参考。对饶平县西澳岛黄嘴白鹭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原规划不够合理、与现行规划和已批准的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存在冲突问题,积极推进重新核实调整。制定《潮安海蚀地貌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工作方案》,每年拨付150万元对保护区内的集体土地给予生态补偿,较好地遏制了非农建设及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现象的发生。每年定期在保护区及相邻水域积极开展增殖放流,共放流各种海淡水鱼苗400多万尾,并落实生态补偿措施,使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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