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推进环保整改 加快建设美丽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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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推进环保整改 加快建设美丽潮州
----潮州市强力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去年以来,潮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铁腕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17年,潮州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居全省首位,韩江获评全国十大“最美家乡河”。
一、坚持高位推动,多重保障抓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持高位推动,强化多重保障,全力助推整改工作加快开展。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制定印发整改方案,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市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书记专题会等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多次带队开展现场调研、现场办公、现场督导。二是强化法治保障。出台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加快《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制订《潮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和《潮州市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法规体系。三是强化队伍保障。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增加环保专项执法编制15名、政府临聘环保人员编制12名,成立湘桥区、枫溪区环保执法分局,并先后从环保督察整改成绩突出人员中提拔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9名。
二、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强攻坚。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17项整改任务,突出重点,强力攻坚,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实施“清单式”措施。制定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对各阶段整改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工、再落实,以任务倒逼责任、以目标倒逼进度、以督查倒逼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持之以恒有序推进。二是制订“作战图”计划。把各整改任务项目化,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制成详实图表,并挂图上墙,以挂图作战的方式逐项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计划、有进度、有反馈。三是开展“点穴式”整治。制定实施《潮州市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成立环保公安联合执法队,重点针对枫江流域污染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共检查企业290家,责令限期整改92宗,停产整治27宗,取缔关闭20宗,查封扣押6宗,查封黑电镀窝点34个,刑拘39人,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34宗。同时,强力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治理,2017年潮州市空气质量全面达到二级标准,优良率为95.6%,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第6位,改善幅度居全省首位。
三、坚持监督指导,双管齐下促实效。加强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督查问责的推动作用,力促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落地、早见成效。一方面,加强督查督导。市领导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并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市整改办实行一周一督办。至目前,共实施市长督办24项次,组织开展各类督查30项次,发出《督查专报》38期。另方面,加强约谈问责。将约谈问责贯穿整改工作之中,对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严格执纪问责。至目前,我市已对饶平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展严重滞后问题、潮安区凤凰镇生活垃圾堆放场问题启动问责,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纪律处分,形成强力的震慑警示作用,有效推动整改工作加快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