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创建美丽校园 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我市积极推进“美丽校园”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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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创建美丽校园 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我市积极推进“美丽校园”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创办优质教育,我市以创建“美丽校园”为抓手,结合全市“文明镇街、文明村居”建设工作,在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的基础上主动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工作部署,健全督导评估,积极推进“美丽校园”创建活动,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一是抓契机,部署推进。紧抓当前全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学校内涵特色和校园文化高标准建设的有利契机,我市制订实施《潮州市中小学校“美丽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按照“2016年实现全市中小学‘美丽校园’40%覆盖,2017年底实现全覆盖”的目标,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责任,重点从学校基础设施标准化、规章制度、安全卫生设施、校园文化及和谐校园等方面开展建设,力促全市各中小学均建成布局合理协调,环境整洁雅致,校园安定有序,人文关系和谐的美丽校园。
二是抓特色,提升实效。按照“因地制宜,发掘历史,凝炼文化,突出特色,培育新人”工作思路,突出校园特色文化建设,组织各类学校开展传统优秀文化进校园活动、校园文化特色示范工程建设活动,精心培育一批富含地方特色,彰显自身形象的校园文化。如全市开展潮州大锣鼓进校园活动,指导市金山中学完成“一街一塔两园三廊”校园文化格局建设、“金山书院钟灵毓秀”亮化工程建设等。
三是抓重点,督导落实。针对各级各类学校实际情况,对创建“美丽校园”活动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督促学校按照创建要求查找问题、总结经验、落实整改。采取“县区学校抽查、市直学校全面检查”的方式,针对学校工作机制、校园环境、校舍管理、校园文化四大板块,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校园、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开展2016年“美丽校园”评估验收工作。经检查评估,目前,全市共有340所学校达到市“美丽校园”认定标准,覆盖率44.3%,超额完成2016年度目标任务。
四是抓结合,开创新篇。将创建工作与全市“文明镇街、文明村居”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强化部署。制订下发《关于开展校门周边环境整治行动的通知》,落实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按照“校门美观大方、灯光明亮、富有文化内涵,校门周边道路畅通、安全,环境净化美化”原则,对校门周边环境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查摆问题、整改薄弱环节,着力把创建活动向纵深推进,全面营造更加良好的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