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打造阳光检务

2016-03-29 22:35
发布单位:市府办-调研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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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打造阳光检务

   

    近年来,潮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打造阳光检务,取得良好的成效。

一、制定全市性工作规范,阳光检务深入开展。及时出台了《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行阳光检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阳光检务的精神实质、开展工作的原则和重点公开的内容,规定了我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各项主要措施,增强了开展阳光检务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及可评估性,形成了检察长对阳光检务工作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负责组织落实分管部门的检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各基层检察院也因地制宜制定了具体规范性文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推动阳光检务工作的开展。

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方法,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我市检察机关不断创新与人大代表联络的方式方法,使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实行分级联络方式。实行分级负责和专人负责的方法,市检察院检察长负责联络在潮的全国人大代表,其他党组成员分头负责联络在潮的省人大代表,市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和基层检察院负责联络市、县(区)人大代表,定期与不定期开展联系工作。二是积极做好每年“两会”期间相关工作。两级检察院专门成立解答问题领导小组,及时解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案件及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旁听人大代表分组讨论检察工作报告的情况,全面收集代表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近年来检察工作报告均以较高的赞成率通过。三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机关重要活动。通过每年召开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汇报会,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观摩评议公诉庭、视察驻所检察室,接受人大代表评议我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等,逐步丰富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方式。四是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对人大机关转交的信访案件或其它事项,均做到第一时间及时办理,明确办理期限和责任人,及时跟进督办并按其要求反馈办理情况,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公正阳光办案。我市检察机关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文明公正办案,树立良好的司法公信力。一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不定期组织人民监督员观摩出庭支持公诉活动、到看守所了解看管执法和提审讯问情况,开展人民监督员封闭式集中培训,依法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定期召开人民监督员座谈会,促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深入开展。二是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将有关告知的规定汇编成册,印发干警学习,在办案过程中,凡涉及该告知诉讼参与人的事项,一律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告知,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凡没有依法告知而使诉讼参与人权益遭受损失的,严格追究办案人员乃至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在自觉落实省院“三书一制度”(即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书、告知犯罪嫌疑人羁押情况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同步录音录像知会书、协助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文明规范执法确认书”,由证人和犯罪嫌疑人在被询问和讯问之后填写确认,有效防止违规违法办案。三是设立检察工作联系点。在基层设立了“民事行政检察法律服务工作站”、“民事行政检察信息联系点”、派驻镇街检察室、社区检察官联系点、法律服务工作站等检察工作联系点,为基层群众了解检务、咨询法律、举报犯罪和控告申诉提供便利,依托“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饶平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全面开展法制宣传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促进检力下沉。四是建立案件查询及律师阅卷预约机制。开通案件查询专线电话,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全面公开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并开通律师网上阅卷预约功能,有效解决 “查询难”“阅卷难”问题。五是完善检察文书说理制度。把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对不起诉、不抗诉、不捕、不支持监督的案件实行释法说理工作。民行部门还建立文书说理与当面释法说理相结合的息诉工作机制,向当事人送达时,向当事人书面进行说理,同时对有条件的案件,与当事人约谈,当面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六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深化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已建立“网上信访大厅”,为群众表达诉求提供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

四、加大检察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建立“检察开放日”制度及“新闻发言人”制度。两级检察院均建立“检察开放日”制度,每年围绕一个主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媒体等走进检察院,以多媒体演示、图片资料、座谈咨询、情况通报、实地参观等形式开展“检察开放日”系列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同时,市检察院指定专人担任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的重要活动、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信息,拓宽与社会交流沟通的渠道。二是加大专项工作宣传力度。每年开展不同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通过设置宣传栏、上街设点宣传等形式宣传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受理举报范围、举报途径等内容,并利用潮州电视台、潮州日报、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媒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展“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潮州巡展,共接待460多个单位,15000多人参观,发放宣传资料25000多份,努力扩大影响力。服务农村“两委”换届工作,编印专题预防宣传小册子,组织预防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做好农村“两委”换届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三是充分利用多种媒介进行正面宣传。根据不同时期的检察工作特点,以《潮州检察》杂志、潮州日报、潮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为依托,以潮州日报数字报、法治潮州网等为网络平台,形式多样地宣传我市检察工作。开通“潮州检察”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手机客户端,实时推送检察资讯,打造“指尖上的检察”。在潮州市职务犯罪预防网、潮州日报上开辟专栏,专门出版《阳光检务专刊》,将检务公开的内容通过网络和报纸向社会公开。创办《潮州检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刊),定期编发《潮州检察工作动态》,向上级检察院及有关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院领导公务活动及相关工作动态,确保工作公开、透明。四是全面铺开“下基层、讲法治”专项活动。结合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机关、企业、学校、军营、农村、社区等地,通过宣讲法律、提供咨询、图片展览、播放微电影、公益宣传等方式,宣讲依法治国理念,推动基层组织、基层干部依法履职,受理控告申诉、提供法律咨询、化解基层纠纷,解决好检察工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两级检察院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农村、镇街开展调研,班子成员及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成员到农村直联点、学校、企业等开展“讲一次课、与群众谈一次话”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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