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 促进企业信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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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3 00:38
发布单位:市府办-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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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 促进企业信用建设

 

 

今年来,潮州市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努力推动企业以合同信誉立足市场、开拓市场,营造讲求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良好商业氛围。公示活动中,全市共有395家企业被省工商局公示为2013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有10家龙头企业获准省工商局推荐上报参评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企业信用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一、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提高企业参与度。通过政府公众网、红盾信息网、市工商局官方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市电视台进行大力宣传,有效扩大公示活动影响,提高公示活动的知情度,调动企业参与热情,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今年,全市共有407家企业申请参加公示活动,获准省局公示395家。其中新申请参加公示企业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10年以上连续公示企业132家。

二、改进措施,下放权限,增强服务亲民度。实现公示活动公开透明、公正诚信,推动开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是改进公示活动的重要方向。市工商局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将公示活动按属地管理原则下放到县(分)局,规范了全市公示活动的受理、审查工作,解决了全市公示活动工作开展不平衡、基层监管部门与属地企业服务指导脱节等问题,既方便企业申报,又使服务工作前移接地气。同时,放宽经营主体参与条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户参与公示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各基层单位深入企业指导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纠正填报申请资料等82户次共260多项,有34户个体户获准公示为“守重”企业,切实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三、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确保活动诚信度。公示活动自始至终,完全依照企业的意愿,由企业主动申请,并通过网上平台自主填报资料,数据通过网上平台向社会公开,实现以行政监督为主向社会监督转变,以行政规范为主向企业自律转变。同时,全市各级工商部门本着“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做好抽查和审验工作,并通过充分、广泛征集银行、税务、海关等12个部门的意见,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虚报资料缺乏诚信的企业,一律不予上报,确保公示活动及公示企业的诚信度。

四、增强意识,促进诚信,扩大企业知名度。在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中,潮州市坚持“三个促进”:一是促进企业增强合同信用意识。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从合同管理入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重视和确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契约”精神,使之真正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无形资产。二是促进企业树立良好形象。积极推动企业树立“信用是金”的经营理念,扩大知名度和信誉度,并在市场竞争中防范合同欺诈和失信违约等违法行为,实现企业与市场运作的良性循环。三是促进企业提升内部管理。以规范合同管理来规范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效率和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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