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力促农信社提升三农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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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银监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督促、帮助辖区农村信用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的战略方针和银监会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的各项政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支持“三农”健康发展。截至2012年12月末,全市农信社涉农贷款余额68.46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1.82%,比年初增加2.23亿元,增幅3.37%,较好推动我市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是当好推手,做到推之有力。全面组织部署辖区农信社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和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设立专门领导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争取各界支持,加强机制建设,强化风险管控,实施工作稳步扎实展开。比如潮安联社开展“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市区联社在原有金融产品的基础上制定“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和“卡贷宝”可循环贷等新贷款品种、饶平联社建立“阳光信贷办贷大厅”和“阳光信贷服务专门窗口”等。为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农村金融再上新台阶,积极组织辖区农信社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双百竞赛”活动,即参加全国100个农村金融服务先进单位和100个农村金融服务先进个人。同时,适时跟踪辖区农信社农村金融服务进展情况,定期抓汇报,了解支农遇到的问题或困难,探讨解决的思路和措施,以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能力。
二是当好抓手,做到抓之有效。将农村金融服务效果列入常规监管重要内容之一,常抓不懈,抓出成效。每年年初,由分局领导带队对辖区农信社逐家进行监管走访,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上一年度农村金融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对新一年“三农”发展需求作出科学准确的分析判断,一社一策,提出具体监管意见,动态管理。每年对每家农信联社至少开展两次审慎监管会谈,把银监会、广东银监局支持三农发展的政策精神要求传达到基层。如2012年支农投入要做到“两个不低于”,2013年要做到“一个不低于”等,结合各家农信联社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持续监督落实情况。现场检查促规范,对农信社开展4-5项现场检查,以监督农信社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和《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及其他信贷法规管好涉农贷款,规范发展,实现双赢。
三是当好帮手,做到帮之有序。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量稳定”的原则,每年对辖区农信社的网点布局与经济发展、金融服务和业务需要等匹配情况作一次规划,对金融机构覆盖率较高、金融服务供给充分或布局不合理的网点,经充分论证后调至辖内金融服务竞争不充分、金融机构覆盖率较低的地区;同一县(市、区)域法人机构内的网点调整以迁址方式解决。通过近几年的努力,辖区农信社网点布局基本实现科学优化。截至2013年3月末,辖区农信社共有网点148个,其中法人机构3个,信用社43个,分社89个,储蓄所13个。积极推动饶平农信联社于2011年在饶平县建饶镇设立分社,填补了服务空白,使建饶镇1.52万人口享受金融服务的公平性。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对辖区农信联社分支机构在同一行政区划内变更营业场所且不需要变更名称的,取消审批制,适用事前报告制,为农村金融机构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求,科学有效有序配置金融服务提供便利,提高支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