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局出台一系列惠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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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2 23:58
发布单位:市府办-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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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局出台一系列惠民措施
为减轻群众出行负担,市公路局以便民、惠民为理念,积极协调沟通,认真部署,在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中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惠民的措施:
一是实行潮、汕、揭三市通行费年票互认。为强化潮州、汕头、揭阳三市同城化效应,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凡潮州、汕头、揭阳三市车辆已购买车籍所在地车辆通行费年票的,凭有效年票缴讫凭证,通过三市区域内设置的普通公路收费站时免缴车辆次票通行费,通过三市区域内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收费站时免缴代收的车辆次票通行费。
二是调整降低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根据省有关部门关于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评估工作的精神,积极响应,及时部署,制定车辆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按定价程序进行调整,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调整综合降幅达8.07%,既体现利民惠民的宗旨,又确保“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原则。
三是延长通行费年票缴费优惠期。2013年通行费年票缴费优惠期延长一个月,凡1月至3月底期间缴费的,在已调整降低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再优惠5%。
四是设立通行费年票征收便民服务点。2012年下半年,该局积极主动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把通行费年票征收业务窗口前移,在全市各机动车辆技术检测线增设通行费年票征收便民服务点,方便车主及时缴交通行费年票。
通过实施一系列的便民惠民措施,切实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与实惠,降低物流成本。同时,确保我市公路建设的科学健康发展,提高我市综合竞争力,更有利于加快潮汕三市同城化进展,促进区域经济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