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登记“以案释法”的案例解读(三)
为开展“十年·见证:保护产权 登记为民”主题宣传活动,潮州市自然资源局积极开展不动产登记“以案释法”宣传活动。现将典型案例作详细解读:
案例三:带押过户
案例背景:李某有一套打算出售的商品房,已抵押给银行且抵押债权数额高。卖出方如果要过户,按照传统交易模式需要先还贷解除银行抵押后才能交易,但其资金紧张无法还贷。如果该笔贷款由受让方“先行垫付”,受让方存在交易资金安全无法有效保障及存在因交易过程中不动产权利被限制可能导致无法过户的风险。
法规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权,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解决方案:2023年5月10日,潮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潮州监管分局印发《关于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潮自然资函〔2023〕158 号),就推进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有关事项作明确规定。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及银行签订《潮州市二手房“带押过户”三方协议书》,协同某银行顺利将该不动产实现物权和抵押权同步转移至受让方名下。
典型意义:不动产“带押过户”实行以前,对于企业、民众来说,已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的,需要先筹集资金归还贷款、办理不动产抵押注销,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申请新贷款、办理新抵押权登记,不仅交易成本高时间长,而且流程繁琐复杂。“带押过户”改革后,可以大大节省不动产的交易时间,降低交易难度和交易成本。
不动产登记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和复杂的法律问题,群众在办理登记时,应提前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准备齐全材料,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或材料不全导致登记受阻。同时,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加强宣传和指导,通过多种方式普及不动产登记知识,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办事效率。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不动产登记“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共同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