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小知识

2025-01-21 15:06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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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耕地?

  耕地指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农作物为主,每年种植一季及以上(含以一年一季以上的耕种方式种植多年生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及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耕地;包括我省宽度<1.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包括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的温室、大棚、地膜等保温、保湿设施用地。耕地主要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三种类型。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2.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什么是一般耕地?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2020年起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中,基本农田前面加上“永久”二字,体现了国家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为一般耕地。

  3.哪些耕地应当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应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定。优先将以下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1)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3)蔬菜生产基地;(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5)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6)黑土区耕地;(7)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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