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曝光一批餐饮浪费典型案例(2023 年第四批)

2023-12-13 09:03
发布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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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餐饮浪费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现公布2023年第四批典型案例。

  一、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饶平县喜某羊鹅肉面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411日,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饶平县喜某羊鹅肉面店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二、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饶平县上饶新某江餐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412日,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饶平县上饶新某江餐馆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三、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潮州市湘桥区意某园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419日,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潮州市湘桥区意某园餐饮店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四、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潮州市湘桥区某悦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421日,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潮州市湘桥区某悦餐饮店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五、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饶平县溢某宜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414日,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饶平县溢某宜饭店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六、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饶平县某生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414日,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饶平县某生饭店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七、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饶平县某坪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2023414日,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饶平县某坪餐饮饭店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八、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饶平县杰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414日,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饶平县杰某餐饮饭店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九、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饶平县乐某火锅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414日,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饶平县乐某火锅店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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