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章为镜 以条例为尺 做合格党员
市政数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桂蓉为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
为推动以“严守政治纪律、践行’两个维护’”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向纵深发展,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根据上级部署和局纪教月活动安排,8月28日下午,市政数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桂蓉以“以党章为镜 以条例为尺 做合格党员”为题,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党课。
李桂蓉详细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历程、重新修订的意义和修订后的亮点,加深大家对党章党规党纪主要知识点的理解和吸收,并结合市政数局工作实际和队伍状况,引导和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党章为镜、以条例为尺,做合格党员。
李桂蓉指出,《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总章程和根本大法,明确了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条例》是仅次于党章的党内法规,对《中国共产党章程》所提出的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做了进一步的集中化、明确化和具体化。自觉地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是我们每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对我们党员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有重要意义。
李桂蓉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学党章、遵党规、守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鉴,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照镜子”,以《条例》为尺,对照《条例》时刻警示自己严守党的纪律,远离违纪“红线”,争做自觉学习践行《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的表率,做合格党员。具体要做到以下“四讲四有四合格”:
一是要讲政治有党性,做到政治合格。一方面,要强化忠诚意识,自觉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要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宗旨,忠诚党的组织,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与党同心同德。另一方面,要强化党章意识,自觉把党章作为做人做事的根本遵循。要把党章作为行动的根本指南,实时践行入党誓词,模范履行党员义务。
二是要讲规矩有纪律,做到执行纪律合格。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全方位无条件地遵守纪律,牢记党纪严于国法。
三是要讲道德有品行,做到品格合格。要做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提升个人修养,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都要过硬,要把握好原则和底线,公私分明。
四是要讲奉献有作为,做到发挥作用合格。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抓紧“主动”二字,激发勇于担当内生动力,紧抓“能干”二字,锻造担当作为“金刚钻”,抓紧“创新”二字,当好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参会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学习,对《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的认识更加深刻了,在实际工作中要自觉当好“践行者”,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把自觉遵守和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落实到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时刻严守党的纪律,守初心、担使命,争做合格党员,为市政数工作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