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检察院开展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以及农贸市场 专项飞行检查

2020-06-01 08:54
发布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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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检察院,对全市各县(区)开展学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以及农贸市场开展专项飞行检查。

  专项行动中,检查组先后检查庵埠中学、饶平师范附属小学、金山中学、瓷都中学等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原料贮存、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情况,并现场督促指导学校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组要求,各学校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食品原料购进,规范食品加工操作,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在预防食品安全风险上多下功夫,着力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突出排查 “三无食品”和“五毛食品”等可能存在隐患的食品,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潮安区新安市场、饶平县海源市场、湘桥区绿榕市场、枫溪区池湖市场等市场,检查组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信息公示、经营环境等。检查中发现,新安市场等部分农贸市场卫生状况不乐观,部分熟食经营者“三防”设施不齐全,着装不规范,个别经营者索证索票落实不到位。对此,检查组现场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落实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通过此次与市检察院的联合行动,进一步提高了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以及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意识,压实了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勤勉履职的责任意识,有助于推动食品安全水平提升,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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