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12-19 18:00
发布单位: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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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法治政府

建设年度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4年,市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法治水平

1.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市政府办公室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和机关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更加深刻认识和理解“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点任务。

2.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党组集体研讨学。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专题学习计划,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办公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截至12月20日,召开办公室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机关集体学习会等40(场)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二是全办拓展延伸学。加强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教育培训,运用“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线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干部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法并参加学法考试,学考通过率达到100%,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水平。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力度

1.服务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要求,服务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截至12月20日积极服务市政府召开21场党组会议、6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2场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等各类法律法规。做好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研究《潮州市2023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整改方案》等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的服务工作。

2.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办公室主要领导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办工作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市政府办“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各项重大事项决策依法依规。坚持把依法行政贯彻到市政府办日常业务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党建、保密、人事管理等方面制度,深入推进机关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三)做好“三服务”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1.推进健全重大决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将办文、办会、办事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市政府2024年度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潮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要求对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组织实施,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深入研究、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市政府2024年度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潮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制定规章计划》,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扩权强县、强县扩权”工作,向县区放权赋能,进一步激发基层新活力。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粤府〔2023〕10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认领印发《潮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潮府〔2024〕10号,以下简称《清单》),《清单》共454项,其中,我市实施的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431项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3项。各县区也对照《清单》认领公布县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同时,积极组织各县区各部门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在广东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对照认领、编制实施规范和实施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服务市政府围绕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紧盯我市营商环境短板弱项,出台《关于培育扶持“优大强”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潮州市支持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潮州市贯彻落实“办好用足广交会23条工作措施”的实施方案》《潮州市优化服务外来人口落户工作措施》等文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另方面,市政府办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建立常态化政企对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金融活水润泽百千万工程招商引资赋能高品质新城”等政金企对接活动近30场次,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构建“政银担”模式,设立全省首个“百千万工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引导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我市县镇村小微企业,已落地“政银担”业务28户次,金额5900万元。建立融资服务机制,按照“融资融智”“一项一策”的原则清单化对接重点项目融资需求,2024年重点项目授信171.70亿元,贷款余额23.86亿元。全域推广“中小融”平台,依托平台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分站注册企业16570家,累计为企业授信64.26亿元,促成发放贷款58.51亿元。

4.落实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要求。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办理方式,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承办单位在交办、办理、督办、考核、公开等各环节工作,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来,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6件,承办省政协提案5件;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57件,市政协提案116件,均能按时保质完成办理工作,得到代表、委员的满意反馈。

5.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督促、指导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压实各县区、各部门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持续抓好行政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等重点信息公开。做好《潮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制和赠阅工作,同时稳妥推进政府公报电子化,有效提升公文发布的时效性。组织对全市8家政府网站和65个政务新媒体持续开展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和年度评估,建立完善纠错反馈机制及时通报错情,确保安全运行。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互联互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以政府网站发布为主、其他多种发布渠道为辅的政务公开新格局,不断增强公开平台的实用性、便捷性和亲民性。

(四)强化队伍建设和执法普法,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1.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成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目前我办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数9人。制定印发《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细则》《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行政检查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各项要求,确保在法治框架下有效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实施市县(区)联合检查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加快形成执法合力。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强化“管行业必管安全生产”,将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检查同业务检查同部署同落实,将监管评级结果与行政检查比例频次挂钩,减少扰企行为,实现监管效能进一步强化。

2.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能。对依法负有监管职能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等三类机构运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深入了解地方金融组织的经营发展、内部控制、合规和风险情况,有效防控风险。今年来,市政府办共组织地方金融组织行政执法检查10场次,完成对9家典当行年审,2家融资担保机构、14家小额贷款公司评级工作。实施差异化监管,落实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做好2025年融资担保奖补资金预算申报工作,向省申报融担补助资金147.55万元。充分运用评级结果,批复同意上一年度评级为A的信强小贷扩大经营范围。引导融信、合生、鼎新、兴融等小额贷款机构公告清算,有序推动不具备继续发展条件的地方金融机构“能清尽清”。

3.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广东省非现场执法办法》《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工作规程(试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行为公开、透明、规范,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执法过程可追溯。依托潮州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实现执法文书的电子化制作和审批,有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以信息化推动“智慧”执法。目前,市政府办所有行政执法证持证均上线潮州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办案,上线覆盖率、执法结果公开及时率均达100%。规范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严格参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执法过程加强普法宣传,把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县区地方金融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规范地方金融领域行政执法工作。2024年11月份对潮安区上年度地方金融领域行政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行政执法案件案卷进行书面抽查,强化对县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加强执法监督与责任落实,不断推进地方金融领域依法行政工作。

5.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常态化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发布“关于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2024年6月份组织开展处非宣传月活动,全市各有关部门开展“七进”宣传活动842场次,利用网站、微信等网络媒体发布宣传作品197篇,发送手机公益短信5.7万条;9月份组织全市25家地方金融机构和市地方金融行业协会开展教育宣传月活动,督促地方金融组织明确公示息费标准和收费主体信息,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先后开展线下“金融教育”集中宣传活动20余场,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有效提高群众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水平。

二、存在不足

今年来,市政府办公室在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进一步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系统全面,多是工作中要用什么就学什么,存在实用主义的学习倾向,在全面系统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不够深入,对上级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文件看的多,但研究还不够深透,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与工作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准确理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行政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还需提升。

(二)运用法治思维创新开展工作需进一步强化。对照新形势新要求,破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还不够精准有力,习惯于用老经验办法,在解决一些疑难复杂问题过程中,充分用好有关政策规定去创新开展法治工作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对如何充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破解难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足。

(三)法治宣传教育方面需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宣传载体创新性不够,理论性宣传教育多,实践性活动少,个别同志对政策法规法律知识掌握还不够深入,办公室内部学法氛围还不够浓厚,普法成效不够明显,引导机关同志树牢法治思维、指导工作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做好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提升服务效能。坚决把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到办文办会办事、参谋辅政、督查督办等具体工作中,全过程遵循法治导向和法治要求。依法依规精细做好“三服务”工作,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不断提升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抓好执行落实。发挥市政府办公室“上传下达、协调各方”的政务中枢作用,积极探索“三服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服务市政府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全市政府系统在进一步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更好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风尚。加强干部培训,提升干部在工作中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矛盾、化风险、解难题的能力,着力打造尊法学法守法的干部队伍。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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