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潮州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测绘单位资质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和调查监测中心、各相关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潮自然资通〔2019〕20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测绘单位资质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测绘〔2026〕1158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潮州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测绘单位资质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8日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测绘单位资质和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开展好2026年度测绘单位资质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结合我局测绘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6年10月31日前
二、检查对象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随机抽查我市10%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和其他测绘资质单位在我市实施的测绘项目2个。检查对象不与国家、省级检查对象重复。
三、检查内容
(一)测绘资质单位测绘成果质量情况;
(二)测绘资质单位测绘资质条件符合性情况;
(二)测绘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抽取确定检查对象
经随机抽查,本年度实施监督检查单位为: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规划和调查监测中心、饶平鸿景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二)抽取确定检查人员组成检查小组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测绘质量监督管理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2名以上检查人员,其中调测科匹配1名主检人员。潮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和调查监测中心加派2名技术人员,共同完成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三)开展现场检查
以现场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被检对象项目成果质量、测绘资质单位测绘资质条件符合性、测绘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填写潮州市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资料。
1.项目成果质量抽检
从被检单位近3个年度完成项目中,抽取2个能够代表检查对象从事的业务工作或重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成果。请被检查对象9月15日前将检查项目汇总清单报送局调查与测管科,局确定被抽检项目后将以检查通知书形式告知受检项目。开展现场检查时,检查小组结合检查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填写《成果检查记录表》(附件1)。
2.测绘资质单位测绘资质条件符合性检查
结合检查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填写《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表》(附件2)和《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考核表》(附件3)。
3.测绘资质单位测绘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结合检查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填写《测绘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4)。
(四)报送
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检查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送省厅测绘处。
(五)公开、公布和应用检查结果
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质量监督检查结果。根据检查结果和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情况,作出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
(六)资料归档和信息录入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检查过程的资料归档,同时要按照省和自然资源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录入检查信息。
五、有关要求
检查人员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工作纪律,恪守底线。
(一)不得接受受检单位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宴请和馈赠,不参加受检单位组织的娱乐或旅游活动,不得向受检单位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二)保守受检单位和项目成果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切实履行检查过程的保密义务,不得泄漏和擅自发布检查相关信息。
(三)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做好安全防护,确保检查工作安全顺利。
(四)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确保检查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五)请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和调查监测中心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检查联络员:陈培喜,电话:1382908****
附件1:成果检查记录表
附件2: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表
附件3: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考核表
附件4:测绘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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