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
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及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检查考核指标》,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对全市在运行的8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总体合格率为100%。同时,对全市正常运行的65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安全问题、内容更新、互动回应三项“单项否决”指标。从检查结果看,绝大部分政务新媒体能够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符合检查指标要求。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运维管理工作仍需加强。部分县区、部门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不到位,存在栏目超期更新等问题;在日常人工巡查中还发现,部分单位日常信息更新要求落实不到位,相关责任栏目信息更新超过考评时限要求。个别单位未加强对外网链接的监测和管理,在省政府办公厅开展的2024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中被通报存在不良网站外链。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仍需提升。在上一季度通报存在微信公众号栏目链接失效、未及时清理已超时效的栏目等问题后,仍有个别单位不够重视,工作不实不细,自查自纠不彻底,对存在的问题没有进行整改。
(三)日常信息更新自查工作有待加强。为进一步督促各单位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自查工作,第四季度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制发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自查表》,并不定期对部分单位的自查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从抽查情况看,总体上各单位信息更新情况较上一季度有所好转,但仍有个别单位未认真落实自查工作,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未定期做好自查台账,存在应付检查情况,如个别单位仅提供最近一期的自查表,未建立过去一段时间的自查台账;二是未全面系统梳理自查自检栏目,存在漏查漏检情况,如个别单位未将信息公开目录下的栏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等列在自查栏目中。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三审三校”机制,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网络安全责任,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内容审核和监测监管,严守内容安全底线。同时,要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落实值班读网制度,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二)夯实管理基础,加强自查自检。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日常读网巡检工作制度,定期逐个页面进行检查,及时更新栏目,定时检测网站外链,杜绝出现稿件发布不规范、信息更新不及时、严重表述错误、页面错乱、栏目空白、不良链接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存在下线网站的单位,要重点清查网站历史信息中是否存在下线网站的链接网址,防止因下线网站域名被注册用于非法网站,导致政府网站出现非法链接问题。
(三)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整改到位。各相关县区、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发现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并于1月23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抄报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1.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统计表
2.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统计表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统计表
注:抽查采样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报告》已发至各县区、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附件2
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统计表
注:抽查采样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报告》已发至各县区、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