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2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

2022-06-06 09:40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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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日上午,潮州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2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潮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及2022年上半年娱乐场所噪声污染整治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称《噪声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新实施的法律规章进行解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英镇主持会议,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科长张禹群,大气环境与辐射管理科科长黎哲、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科科长张世镇通报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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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英镇通报2021年潮州市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AQI)为96.7%,各项指标都完成了省年初下达我市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第11位。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3.3%,韩江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标准及以上,枫江深坑断面水质自6月份以来达到Ⅴ类标准,内洋南总干渠焦山桥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标准,黄冈河凤江桥国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2021年,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达到省下达的指标要求,提升幅度居全省第1位。2021年,潮州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1分贝,与上年相比下降1.9分贝;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60%,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并略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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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辐射管理科科长黎哲通报我市2021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市生态环境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环境噪声监管工作。实施分类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重点时段专项执法制度,联合公安、城综、住建等部门开展环境噪声整治专项行动。2021年共实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处罚案件共182宗。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水平,2021年我市优化调整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设立监测点位114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为15个。聚焦民生实事,提升服务质效,开展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为我市广大考生提供良好环境保障。

  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科科长张世镇通报2022年上半年娱乐场所噪声污染整治情况。

  2022年2月以来,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歌舞娱乐场所联合执法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歌舞娱乐场所环境执法监管专项行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60人次,排查检查歌舞娱乐场所245家次,联合文化、市场监督、卫生、消防、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27场次,发现存在环境问题3个,责令整改3家,立案处罚3宗,维护了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助力我市娱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接下来我局将以《噪声法》实施为契机,以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整治重点,加强环境噪声监管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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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于2021年12月24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为加强《噪声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今天的发布会上,大气环境与辐射管理科科长黎哲对《噪声法》的有关内容进行解读,提高社会各界对《噪声法》的认识,增强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公众等法律主体的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推动《噪声法》的贯彻落实。

  发布会上,综合科科长张禹群对《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主体、内容、形式、时限、监督管理等基本内容,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和监督权。市生态环境局呼吁有关企业要依法依规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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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上,各新闻媒体记者就《噪声法》对于工业企业有哪些要求?针对噪声污染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将采取什么措施进行整治等方面提出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逐一进行回答。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英镇最后强调,保护生态环境,我们都是行动者。希望大家都来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者、监督者、推动者和践行者,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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