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19年第一场例行新闻发布会
2019年6月5日,潮州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19年第一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是通报2018年潮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情况、具体措施以及成效,解读《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回答记者提问。《南方日报》驻潮州记者站、潮州日报、潮州市广播电视台、红桃粿等新闻媒体到会采访。
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吴育墩通报2018年潮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
2018年潮州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的优良天数为317天,达标率为86.8%。市区各类大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的年均值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浓度限值,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的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饶平县、潮安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空气中的各项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浓度限值。2019年1-5月我市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的均值为3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的均值为46微克/立方米,臭氧8小时第90百分位数的均值为14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AQI达标率)为98%,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的改善。
2019年,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认真牵头有关单位贯彻实施《潮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从强化城市扬尘的治理;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强移动源监督管理;联防联控应对污染天气等方面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陈银宏解读《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陈银宏指出,2019年1月15日《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之后制定的第四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对依法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大意义。《条例》总体上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扬尘污染防治”的“一岗双责”的原则,细化落实各部门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并提出了具体防治及处罚措施,构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
发布会上,各新闻媒体记者就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措施、空气污染投诉、空气质量达标率、臭氧污染的原因及对策等方面提出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逐一进行回答。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以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抓手,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服务民生,共同建设美丽潮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