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2019-08-26 16:14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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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自然预告〔2019〕3号
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征收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河北村集体土地43.363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15〕51号)等有关规定,受潮州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位于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河北村(具体以实测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面积:43.363亩。
三、征收土地用途:潮州市公安局反恐训练基地项目。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潮州市公安局反恐训练基地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其中湘桥区意溪镇河北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6.3743万元/亩,收益补助费7.3865万元/亩。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村委会、被征地村民小组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确认、登记,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
六、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不得抢栽、抢种的农作物和抢建的构建筑物,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