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2026-05-06 20:3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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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4月在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

潮州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5年9月,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有关单位按照审议意见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好审计整改,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市审计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纳入整改范围,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向县(区)、相关部门等42个责任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推动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开展专项治理;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将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移送有关单位查办督办,加强审计整改跟踪督促检查,合力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取得成效

    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审计整改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各项工作部署。截至2026年3月底,报告反映问题369个,其中299个已到整改期限的问题,完成整改285个、整改率95.32%;70个未到整改期限的问题,完成整改15个;剩余69个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均已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全市共整改问题金额7.45亿元,制定完善制度120项,审计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一)强化统筹抓整改,压实责任促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常委会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办,不折不扣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真改实改、清仓见底;要以审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听取审计发现问题情况通报,要求压实责任、彻底整改,严肃处理、形成震慑,完善机制、长效长治。2025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审计整改作出批示11次,对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加强监督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建立审计领域重大事项督办工作机制,对学习贯彻、领导批示等落实情况建立督办台账,形成“学习传达—研究部署—具体落实—跟踪督办”的闭环管理,确保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同时,通过印发整改分工方案,综合运用现场监督检查、系统催报、发函督办、资料审核、会议通报等方式,严格履行跟踪检查职责,持续紧盯整改进度与成效。有关县(区)、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布置整改工作,加强本地区、本单位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二)深化协同促整改,贯通监督强督促。持续深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巡察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的协同联动和成果共享,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审计整改专题调研,对近5年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市纪委监委对移送的10件问题线索加快查办,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市委巡察办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必查内容,对7个单位156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监督;市财政局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强化整改刚性约束;市检察院与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意见的实施办法》,加强成果共用、协同促进问题整改;市审计局依托审计整改智能管理系统,实现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等信息与行业主管部门实时共享共用。

    (三)建章立制固整改,深化成果提质效。各有关部门一体推进“改当下”和“管长远”、“治已病”和“防未病”,加强举一反三、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治理效能。如市财政局印发《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易发问题案例及规范指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自然资源局印发《潮州市“两违”查控三级职责分工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建立耕地保护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联防联控机制;市国资委制订《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潮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两非”“两资”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2个,涉及5个单位,已完成整改问题10个,整改金额22140.46万元,完善制度3项。

    一是对预算编制不合理问题。市财政局减少2个单位财政代编项目,2026年启动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二是对非税收入收缴不及时问题。市财政局将非税收入18205.23万元缴入国库,拨还1个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结余1402.22万元,督促有关单位追缴罚没收入33万元。1个管委会落实1家下属公司上缴专项资金存款利息1000万元。三是对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市财政局印发文件规范专项债券项目发行材料数据来源和信息披露内容;拨付债券资金1500万元至项目单位。1个单位完成超比例支付工程款612.81万元对应的工程量。四是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问题。市财政局落实“两新”工作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加快资金下达支付速度。

    2.关于市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78个,涉及18个单位,已完成整改问题72个,整改金额459.82万元,完善制度34项。

    一是对内部管理不严格问题。4个单位完善18项内部管理制度,2个单位加强现金管理,7个单位清理挂存资金306.32万元(其中上缴财政223.45万元),3个单位补缴税款103.63万元,4个单位归垫违规使用的专项资金17.37万元。2个单位规范公车运行管理,3个单位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二是对政府采购和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单位追回项目多计费用31.86万元,4个单位加快推进10个项目(其中4个项目已完工)。三是对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不到位问题。1个单位制订计划逐步减少编外人员数,1个单位修订制度规范公务接待。

    (二)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产业发展政策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5个,涉及8个单位,已完成整改问题17个,整改金额31797.5万元,完善制度9项。

    一是对产业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市政府修订主平台规划建设方案,优化调整主平台范围。3个县(区、管委会)加快推进9个基础设施项目(其中2个项目已完工)。招商主管部门牵头优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规范项目纳统与审核把关;建立招商项目快处快调机制,召开专题会18场次,研判、协调46个项目用地堵点难点问题。二是对发展要素支撑不足问题。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可供土地信息共享机制,出台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制订工业企业用地“敞开申报”工作机制,解决39家“敞开申报”工业企业1579亩用地需求。市、县(区)招商主管部门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工业用地供需对接,2024年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已拿地(含租地)256个。3个县(区、管委会)强化“标准地”供地管理,收回闲置土地7宗,推动13宗开工建设、1宗完工。2个区拨付企业产业扶持专项资金8467.83万元。三是对专项资金效益未能发挥问题。设立潮州市产业转移子基金,下达省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1.8亿元支持主平台建设。产业主管部门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4100万元用于发放10笔企业贷款,并与四家合作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

    2.关于固体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6个,涉及4个单位,已完成整改问题23个,完善制度14项。

    一是对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2个执法部门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应急联动与协作机制,1个部门督促产废单位规范申报、转移危险废物。3个部门建立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督促规范收费标准和收运流程。二是对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1个部门督促6家机构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编制管理计划,督促7家机构规范医疗废物收集、登记、移交。2个部门强化医疗废物信息化与联单管理,落实8家机构对14名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数据不实责任人开展约谈、批评教育;规范4家医疗机构及有关村卫生站贮存、运送、处置医疗废物,立案6宗,罚款1.29万元;督促3家机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污泥。三是对部分资金使用绩效低问题。1个部门优化智能收集系统投放频次预警功能,投放频率增加超50%。

    3.关于数字化建设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3个,涉及9个单位,已完成整改问题20个,整改金额281.31万元,完善制度1项。

    一是对部分信息化资源存在浪费问题。4个单位优化启用部分系统功能,2个单位核减未能启用或无需使用的系统功能费用281.31万元。主管部门建立政务云资源量化管理指标,定期通报使用情况,落实6个单位整合、下线低利用率资源。二是对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问题。82个OA系统已停用并开通协同办公平台,3个系统已落实等级保护,1个项目完成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9个系统已下线。

    (三)民生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34个,涉及6个单位,已完成整改问题31个,整改金额1482.92万元,完善制度7项。

    一是对捐赠款物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3个单位清退违规使用捐赠资金10.27万元。5个单位通过协调推进项目建设、优化资金用途,推动捐赠资金1489.94万元发挥效益。二是对部分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7个单位将11项建成捐赠固定资产共1313.53万元登记入账,1个单位对项目合作企业违约行为予以保证金50%处罚。1个县整合7家入住率低的镇级敬老院。三是对政策落实有偏差问题。1个县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指导工作机制。1个部门实现高龄津贴发放信息化管理,追回多发补贴19.29万元,补发补贴8.93万元;制订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修订市生态安葬奖励办法,出台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落实2个殡仪馆退还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2.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8个,涉及8个单位,已完成整改问题18个,整改金额3.49万元,完善制度20项。

    一是对公共文化设施失管问题。1个单位加快1个项目验收投用,2个单位盘活公共文化设施资源,2个单位建立场馆使用管理制度。4个单位完善馆藏物品登记,3个单位压减印刷量、盘活库存书刊、组织档案开放审核。二是对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不高问题。1个单位完善图书采编管理,补齐缺册系列图书56套;1个单位修订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新接收档案2267卷;1个单位下架不良图书271册;3个单位追回国民体质监测虚假数据涉及资金3.49万元。

    3.关于教育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0个,涉及2所学校,已完成整改问题10个,整改金额80.51万元,完善制度6项。

    一是对办学条件不达标问题。1所学校新增图书5.43万册、整合增加在编人员130人、与附属医院合作增加聘用校外教师、生均图书、生师比已达标。二是对教学管理不规范问题。1所学校制订现代学徒制与双导师管理制度;修订危化品管理制度,启用危化品仓库;将已建成的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实训室投入使用。三是对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1所学校落实学生资助审核回避制度,修订实习经费管理制度,制订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并计提平抑金71万元。1所学校收缴违规发放的毕业论文指导补贴5.04万元,制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实施方案;按折后价结算教材费,公告通知学生办理多收教材费退款。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国有企业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9个,涉及2户市属企业,已完成整改问题25个,整改金额10054.22万元,完善制度2项。

    一是对财务管理不严问题。1户企业制订到期股权专项资金“一企一策”还款方案,收回到期资金1064万元,对3家还款风险较大企业启动司法程序追讨;上缴财政结存专项资金利息及租金等5307.36万元。1户企业及其1家下属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2519.92万元,2024年度合并报表抵销内部交易608万元。二是资产管理薄弱问题。1户企业注销、更名、资金划转89个“僵尸银行账户”共101.25万元;出台国有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办法,启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三是对下属单位监管缺位问题。2户企业督促3家下属公司上缴国有资产收益24.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423.39万元,1户企业制订对下属公司财务和业务管理办法。

    2.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9个,涉及11个单位,已完成整改问题28个,整改金额5881.82万元,完善制度12项。

    一是对资产权属不清晰问题。1个单位厘清2处房产权属,核减1处房产。二是对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5个单位补记固定资产4305.01万元;1个单位启用闲置场地10463.07平方米、设备859件1067.41万元,申请调剂94件设备492.28万元;3个单位处置报废资产320.09万元。

    3.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75个,涉及6个单位,已完成整改问题46个,整改金额2269.93万元,完善制度12项。

    一是对土地资源管理不到位问题。全市复耕复种749个撂荒耕地图斑、0.69万亩。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耕地保护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3个县(区)共整改2020至2023年违法占耕220.63亩、永久基本农田11.11亩。1个区强化农村集体土地交易与经济合同管理,成立专班调查处理非法转让土地问题。二是对矿产和海洋资源保护不力问题。2个区组织复绿5个非法采矿图斑点共11.26亩,立案调查无证采矿1宗。1个县恢复1.8亩非法填海原状。三是对“两违”整治工作存在短板问题。3个县(区)出台文件加强农村建房监管,1个县18个镇收到农房报建申请709宗、完成审批644宗。1个区对重点路段3宗违法建筑偷建抢建当事人处罚447.3万元。四是对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县(区)加快矿山修复和验收,全市新增核销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图斑254.9公顷,超额完成“十四五”修复任务。3个县(区)返工修复5个项目偷工减料、质量缺陷问题。1个县核减8个项目多计工程款129.69万元、3个垦造水田项目虚增物资478.88万元。五是对资金管理不合规问题。3个县(区)补发耕地地力补贴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1214.12万元。

    (五)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对审计移送的22件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机关、市财政局、潮州市税务局等单位积极组织查办,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已办结11件,正在办理11件。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尚有14个问题到期未完成整改,其中立行立改类7个、分阶段整改类7个,主要有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企业往来款项未清理追回、临时用地到期未复垦复绿等问题。结合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情况,当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整改责任压得不实,对整改难度预判不足、推进力度不够,未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二是部分问题受资金因素制约,需统筹财政资源逐步推进问题解决。三是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整改难度较大,需稳步推进。四是部分问题涉及社会稳定因素,需分类施策、逐步化解。

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将强化举措,提升整改实效。一是压实责任,分类推进。对14个到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深挖根源、加快攻坚,尽快整改到位;对55个尚未到期问题,进一步细化计划、完善措施、加快进度,及时更新报送整改结果;对以前年度未完成整改问题,主动认领、紧盯不放、对账销号。二是统筹协调,系统治理。针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及跨领域、跨地区、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县(区)及主管部门强化统筹协同,及时调度、牵头相关单位充分协商、联合会诊、解决问题;同时注重标本兼治,研究完善制度规范、堵塞管理漏洞,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防止问题反弹,提升治理效能。三是持续跟进,督查问效。审计机关将持续加大跟踪督查力度,严格销号审核,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通报提醒;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责问责。同时,聚焦重点领域、重大资金及整改堵点难点,强化多部门联动督促督办,深化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整改监督格局,推动问题尽改早改。

    下一步,市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系统治理、从严督查问效,推动审计整改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发展动能、改革动力,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潮州高质量发展,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审计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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