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18年第4号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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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3 23:01
发布单位: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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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安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潮州市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防控制度〉的通知》(潮安委〔2016〕7号)精神,市安委办发布2018年第4号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如下:

一、预警因由

据市气象部门预计,受低涡和西南季风共同影响,6月12日至15日,我市将又有一轮暴雨、局部大暴雨的降水过程,过程最强降雨阶段将出现在12日夜间到13日夜间,并可能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14-15日仍将有大雨,局部暴雨的降水。同时,端午节假期临近,交通事故、民俗活动等安全风险突出。市安委办现对强降水和端午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工作进行预警。

 二、预警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强降水和端午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市安委会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有关要求,发布全市强降水和端午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防控预警信息。

三、预警要求

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降雨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针对强降水及端午节假期特点,及早部署事故预防措施,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尤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加强值班值守和监测监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预防工作。各级气象部门与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之间、与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之间的信息要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部署和加强灾害性天气影响下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安排好必要的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响应,最快速度出发,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

(二)加强受影响范围内的矿山、尾矿库、排土场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运企业以及存在有限空间、涉氨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工贸企业防汛安全检查,做好尾矿库防漫坝、垮坝、溃坝,排土场防滑坡,危化品企业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工贸企业防触电、爆炸等各项事故预防措施。要加强有限空间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应急演练及个人安全防护装备配备,严防盲目施救扩大人员伤亡损失。

(三)加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严禁用电机车或铲装车运送爆破器材,严禁炸药、雷管同车运送,严禁在井口或井底停放、分发爆破器材,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边卸药、边装药,边联线、边装药。

(四)加强城市临时构(建)筑物隐患排查整治,清理整顿影响公共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铁皮屋、活动板房、楼顶或平台等各类私搭乱建棚架,严防坍塌类事故发生;

(五)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强化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公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客货运、危运、校车等重点车辆的重点管控,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危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道路通行秩序,严防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六)建筑施工企业要做好防洪、防淹、防突水、防突泥、防滑坡等工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立即停止起重机、塔吊、吊机等室外作业,撤离起重机倾覆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严防倾覆、坍塌事故发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大风、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和危险气象因素诱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的主体责任,注意防御持续的暴雨、大暴雨可能引发流域性洪水、城市洪涝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进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警惕在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和飑线等强对流天气中可能引发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露、起重机倾覆等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灾害性天气以及实际情况,坚决采取停产、停业、撤人等措施。

(八)加强龙舟竞赛等民俗活动安全防范,严格落实活动主办方、场地出租方等各方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赛事活动申报流程和审批程序报批或备案,制定严密的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龙舟竞赛参赛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配备救护船和救护人员,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有效组织救援。

其他各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本行业领域事故防御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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