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17年第3号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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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8 01:03
发布单位: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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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安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潮州市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防控制度〉的通知》(潮安委〔2016〕7号)精神,市安委办发布2017年第3号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如下:

一、预警因由

今年第4号台风“塔拉斯”已于17日凌晨2点10分前后以强热带风暴级在越南义安省沿海登陆,从16日夜间开始,受季风槽影响,我市风雨逐渐加大,预计,17日我市有大雨局部暴雨降水,陆地有6级阵风,饶平沿海陆地和海面伴有7~8级阵风。18日中到大雨。市安委办现对强降水期间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工作进行预警。

 二、预警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强降水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御和应对近期强降雨影响,根据市安委会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有关要求,发布全市强降水期间生产安全事故防控预警信息。

三、预警要求

(一)切实强化强降水期间安全风险意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增强风险预判能力,坚决杜绝侥幸懈怠心理,加强与三防、气象、海洋、应急等部门信息沟通,精心组织,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做实、做细、做足。

(二)切实加强强降水天气安全管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重点防范局部暴雨带来的不利影响,强化对病险水库、河堤河道、涵洞及低洼易涝点的监测监控,加大对自然边坡和人工边坡、挡土墙、渣土(生活垃圾)受纳场、建筑工地、市政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堤坝边坡塌方、地面塌陷、山体滑坡、塔吊倒塌等次生灾害事故发生;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防爆安全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关键设备、防雷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和检验等工作,确保防雷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其他各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落实强降雨防御措施,坚决遏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监测监控。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通知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安排好必要的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响应和救援。

 

 

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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