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17年第2号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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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3 23:50
发布单位: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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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安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潮州市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防控制度〉的通知》(潮安委〔2016〕7号)精神,市安委办发布2017年第2号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如下:

一、预警因由

据气象部门预计,今年广东省“龙舟水”(一般指5月21日至6月20日的强降水)偏重偏强,平均雨量350-380毫米,期间降水频繁,气象灾害风险高。市安委办现对“龙舟水”期间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工作进行预警。

 二、预警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龙舟水”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市安委会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有关要求,发布全市“龙舟水”期间生产安全事故防控预警信息。

三、预警要求

    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龙舟水”期间强降雨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尤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各级、各部门要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预防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气象部门与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之间、与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之间的信息要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部署和加强灾害性天气影响下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大风、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和危险气象因素诱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的主体责任,注意防御持续的暴雨、大暴雨可能引发流域性洪水、城市洪涝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进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警惕在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和飑线等强对流天气中可能引发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露、起重机倾覆等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灾害性天气以及实际情况,坚决采取停产、停业、撤人等措施.

   (三)有关部门要加强巡查力度,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坚决防范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险情时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或紧急避险,科学施救和应急处置,把灾害引发事故的损失减到最少。         

 

 

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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