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服务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检查事项

2023-07-24 11:25
发布单位: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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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机制,明确机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有关岗位具体安全职责;是否建立并落实机构安全定期检查机制;是否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是否按照“一院一策”要求编制机构安全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等;是否落实民政部门负责人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制度。

  二、施工安全情况。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机构,是否依法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或采用夹芯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生活的建筑;是否安排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施工作业;是否指定专人全程监督施工作业过程;是否在作业前后及时清理相关可燃物等。

  三、设施设备配置设置情况。是否取得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备案);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并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存在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的问题;是否存在不合理设置或锁闭防盗窗(门、网)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问题;走廊通道等明显部位是否设置疏散路线示意图、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是否正常;有消防控制室的控制室内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受助人员居住区内是否违规配有锐器、绳索、打火器具等可能危及安全的物品。

  四、用电用气安全情况。是否按照标准安装并定期检查维护电路、燃气管道和设备;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不规范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问题;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入室问题;是否存在将电动车电瓶违规带入室内充电问题;是否存在电动床、电暖气、电动轮椅等设施设备老化问题;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燃气具产品或产品老化问题等。

  五、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其他问题。

  (一)救助管理机构。特殊困难受助人员护送返乡工作开展是否规范,有无落实“协调不清不接送、地址不明不接送、情绪不稳定不接送、病重病危不接送、未经安全教育不接送”五不送要求;是否严格落实入站接待求助人员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检视,对有严重外伤、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的有无及时送医治疗并按规定落实巡查制度;救助管理机构日查夜巡制度是否落实,有无存在夜间无定时巡查的问题。

  (二)养老服务机构。选址在山体、河道等附近养老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发生洪涝或地质灾害和次生灾害;台风等极端天气下建筑内简易搭建建筑、简易招牌是否坚固;

  (三)儿童福利机构。饭堂或者供应部门是否取得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机构食品采购、验收、加工、储存、运送等流程是否符合相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机构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样备查;机构是否按规定对用餐场所核餐具进行清洗消毒。

  


  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电话:0768-228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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