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2017年信息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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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2017年信息公开报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编制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我院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如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我院将信息公开工作提上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各系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信息公开文件和规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院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主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让公众有更多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积极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二) 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明确信息公开岗位职责。
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线力量。根据“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学院建立了院系二级部门和负责人信息公开联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信息公开的把关、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内容的正确性和实效性。加强信息安全的管理,在院设备中心技术上提供支持的同时,落实专人每天负责查阅网上信息,确保网站的安全。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及时相关信息。
一方面是加强学院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学院网站的第一门户作用,加强优化各职能部门、院系信息门户网站建设。以此为基础,结合移动应用、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应用,构建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 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根据学院教育管理的需要增设栏目。如增设“学前教育系”、“公共教学部”等。同时,学院利用短信平台,及时向全体师生发布有关重要公告、通知、温馨提醒等信息。另一方面是通过校务公开栏及时向全院师生员工公开相关信息,如职称工资晋升、人事变动、学院基建等重大事项。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学院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包括:学校概况、学院新闻、学院公告、院系专业、师资队伍、师资培训、招生信息、教务工作、科研工作、学生工作等,对全院各方面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二)通过学院公众号、微信发布信息情况
学院团委负责学院公众号、微信信息的发布。学院的各项重大活动,总能在第一时间内向社会公开,且内容生动活泼,图文并茂。深受师生及社会公众的欢迎。如学院各项社会活动、文艺演出等。
(三)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清单要求,在信息公开栏目专门建立一级目录“招生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情况。开设“师资培训” 目录,发布各类师资培训通知,特别是“相沟通”班的招生办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