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督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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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3 19:08
发布单位: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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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食安办、公安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潮州市2018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潮食安办〔2018〕20号)的工作要求,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治理工作目标,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9月17-19日,市食药监局组织对各县(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此次督查指导工作分成三个督查小组,分别由市食药监局分管副局长带队,分赴各个县(区)开展督查指导工作。督导工作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汇报反馈的形式进行,督查组随机抽查了各个县(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销售单位、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小餐饮等类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被抽查企业大部分能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帐记录制度。
现场检查结束后,督查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汇总后及时反馈给被督查县(区),并提出要求:一是属地监管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帐记录制度;二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法律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地区消费者安全意识、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