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局查处一起非法会议营销保健食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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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6 18:11
发布单位: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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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初,我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快速查办了一起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向中老年人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的案件,依法查获违法经营保健食品货值达13.9万元,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金额约211万元。由于本案货值大、社会影响面广,是近年来我省食药监系统查处的首个会议营销典型案例,近日省食药监局专门发来贺信表扬祝贺。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迅速部署查办

     1月7日上午,我局接到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转来的群众举报,该举报称:位于市区某大厦有不法分子向中老年人推销的“维C锌硒片”为假冒保健食品。接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部署查办工作,成立专案组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与举报人联系,并走访举报人核实相关信息,进一步掌握了解经营者活动规律,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包括销售的产品和销售凭证。并联系新闻媒体,做好对案件查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的相关准备工作。

  1月8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采取行动,对举报的地点开展检查。经发现,经营者正在对几十名中老年人进行会议营销,现场有所谓“专家”介绍其经营的保健食品“维尔健牌维C锌硒片”,存在夸大产品的功效以及利用赠送生活用品等方法引诱中老年人购买其产品的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录像取证,现场疏导中老年人有序退场,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查扣违法经营产品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取证及时,依法严查重处

    针对此类组织中老年人非法进行保健食品推销行骗的案件办理难度较大,存在隐蔽性强、机动性大的客观因素,造成执法上取证难、调查难等问题,我局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从接到市政府12345投诉平台转来的线索,到我局成功查处该案,整个过程不到24小时。案件查处后,我局组织专案组迅速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该经营者李某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于2015年12月开始销售保健食品“维尔健牌维C锌硒片”。经营者李某通过赠送无油烟锅等礼品的方式组织大批中老人参加上述保健食品的推广会,存在夸大介绍产品的功效和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的违法事实。该经营点开办2个月内已组织我市上千名中老年人进行会议营销,现场查扣“维尔健牌维C锌硒片”货值达13.9万元,查实非法获利32450元。我局本着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查重处的原则,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于该经营者15倍的罚款,已依法对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约211万元。

    该行动不仅为群众挽回了损失,更反映了我局打击虚假宣传和欺骗性销售等违法犯罪行的决心和信心,对我局重塑形象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及时查处,防止更多中老年人上当受骗,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三、宣传引导,提高民众意识

    针对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利用中老年人专业医药知识匮乏、求医心切的弱点向该群体行骗,通过利用报纸、电台等媒体大作虚假广告、聘请所谓的“专家”进行知识讲座、夸大产品性能、赠送礼物等方式进行大肆推销。所推销产品多数并无害处,但也没有多少实用治疗效果,却价格昂贵的情况,为切实维护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高辨别能力,在该案件查办期间,我局主动与媒体沟通,现场进行报道,1月8日当晚,潮州电视台潮州新闻栏目报道了我局依法查处李某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针对中老年人进行夸大宣传、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的新闻。该新闻一经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陆续有老人年主动到我局反映被骗购买情况。该案进一步拉近了我局与群众的距离,真正体现了“权为民为用,利为民所谋”。

    我局将继续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重大违法案件适时予以曝光,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的防范意识,积极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营造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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