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潮州市乐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马桶盖板15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5-06-12 17:07
来源: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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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潮州市乐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马桶盖板15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21000

  联系电话:0768-2806422

  传    真:0768-280642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潮州市乐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马桶盖板1500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潮州市乐鹏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二期工业园振潮北路东侧地块一(不动产权第0000925号)自编3号厂房

环评机构

潮州市汇诚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2684.4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368.84平方米,规划分两期建设,建成后年产马桶盖板1500吨。一期项目在已建生产车间内配套注塑机、粉碎机、拌料机等生产设备及废气治理措施,年产马桶盖板1000吨;二期项目新增注塑机等生产设备,新增年产马桶盖板5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注塑废气及投料、混料废气。项目拟在注塑机炮筒射嘴至模具之间做一个密闭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负压收集后再经 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设置集气罩收集投料及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潮州市开发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粉碎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对各类主要噪声源采用低噪声源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厂界噪声能排放达标。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废复合包装、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生活垃圾。废复合包装收集后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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