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00千伏大唐潮州电厂5、6号机组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2025-06-03 15:49
来源: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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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潮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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