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500千伏大唐潮州电厂5、6号机组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5-05-22 16:27
来源: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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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500千伏大唐潮州电厂5、6号机组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21000

  联系电话:0768-2806422

  传    真:0768-280642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500千伏大唐潮州电厂5、6号机组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建设地点

潮州市饶平县、湘桥区

环评机构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项目概况

1.500千伏韩江站扩建工程

在500千伏韩江站内扩建1个500千伏出线间隔及新建一座500kV继电小室。

2.潮州电厂~韩江500千伏线路工程

新建潮州电厂~韩江单回500千伏线路,新建线路长度63千米,其中61.7千米按同塔双回路架设(本期单边挂线),1.3千米按500千伏/220千伏混压同塔四回路架设(本期500千伏线路单边挂线)。

3.220kV饶月甲乙线临时转供电线路工程

新建220kV饶月甲乙线临时转供电线路,长度约1.2千米。

4.500kV/220kV混压同塔四回路工程

新建500kV/220kV混压同塔四回路长约1.3千米,改造220千伏柘饶甲乙线约1.6千米。新建4基500kV/220kV混压四回路铁塔以及2基220kV双回路铁塔,拆除220kV柘饶甲乙线双回路线路长约1.6千米、铁塔6基。

5.500kV韩汕甲线改造工程

对现有500kV韩汕甲线进行改造,将本期新建大唐潮州电厂~韩江站单回500千伏线路需与500千伏韩汕甲乙线其中一回配串。新建线路长约0.15千米,按单回设计,新建1基500kV双回路终端塔,拆除500kV韩汕甲线长约0.1千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包括:优化路径,通过合理选择线路型式、架设高度、杆塔塔型、导线参数,并对产生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屏蔽等措施,减少项目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韩江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建成投产后,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线路工程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即公众曝露工频电场强度标准限值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标准限值100μT);线路途经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

(二)噪声污染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包括:尽量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在靠近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时设置临时隔声围屏,禁止夜间进行除抢修、抢险之外的其他任何施工作业,避免在昼间午休时间进行高声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等。

韩江变电站建设运行后,站址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输电线路建成后,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2类、3类、4a类、4b类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设计优先采取避让方案,源头上防止生态破坏,包括通过选址选线调整或局部方案优化避让生态敏感区,取消或调整产生显著不利影响的工程内容和施工方式等。施工阶段合理开挖,保留表土,减少生态扰动,避让重要物种的繁殖期、越冬期、迁徙洄游期等关键活动期和特别保护期。施工结束后应进行生态修复和补充措施,恢复植被和土壤,保证一定的植被覆盖度和土壤肥力,维持物种种类和组成,保护生物多样性。运营阶段加强线路生态管理,做好设施相关环保措施的标牌标识,加强对线路运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禁止对沿线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的破坏,并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指南。采取相关环保措施后,项目施工和运营期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四)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严禁向水体排放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收集后通过沉淀处理回用。间隔工程生活污水依托韩江站现有的生活污水设施处理。线路工程产生生活污水主要集中在租用的民房,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无新增人员,运营期无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维修废物(废机油与废含油抹布)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经分类处理后,钢材边角料有利用价值的进行回收,废弃混凝土破碎处理后用于塔基周边护坡及排水沟修建,建筑材料包装垃圾、木材废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维修废物(废机油与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产生于定点维修站,由维修站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运营期项目只进行电能输送,检修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需要更换的绝缘子串,一般情况下量很少,且产生后由维修人员随身带走,故每年产生固体废物可忽略不计。线路更换产生的固体废物只在提升改造项目时产生,该固体废物在线路改造环评阶段列出。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交通运输废气和施工机械尾气。施工时提前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在塔基区、牵张场区、跨越场区等临时施工场地,对裸露区域全部覆盖防尘网,定期采取水喷淋措施,减少扬尘影响;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施工临时中转土方要合理堆放,采用垫布覆盖,定期洒水控制扬尘。项目交通运输废气和施工机械尾气较少,且位于山林地带,经扩散和植被吸收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行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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