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裕盟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环保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4-08-23 14:55
发布单位: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裕盟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环保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21000
联系电话:0768-2806422
传 真:0768-280642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裕盟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环保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裕盟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潮州市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径南园区明园大道11号厂房(潮州市凤泉湖高新区径南园区 JN07-05F 地块) |
环评机构 | 惠州市庭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24333.8平方米,建筑面积50798.78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A、B、C等建筑物,在厂房C内配套4台凹版彩印印刷机、2台有机溶剂复合机、3台无溶剂复合机、7个固化箱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新型环保包装材料3万吨(其中环保卷膜1.5万吨、PE透明袋1万吨、包装印刷袋0.5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拟将印刷、复合及固化车间设置为密闭车间,印刷(含调墨)、复合及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沸石转轮+RTO”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RTO设施需采用天然气补燃,燃烧废气收集后达标排放。 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凤泉湖污水处理厂。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印刷机、复合机等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系统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源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及残次品、废包装材料外卖给资源回收公司;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抹布、废墨渣、废胶渣、废印版、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产车间、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按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