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潮州市陶德陶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1-04-19 16:23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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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潮州市陶德陶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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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潮州市陶德陶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潮州市陶德陶瓷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潮州湘桥区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思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1栋已建厂房的第4层西南侧,设有全自动印刷车间、半自动印刷车间、晒版区等,配套全自动印刷机、半自动印刷机、晒版机等设备及污染治理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陶瓷花纸23万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浸泡废水、冲洗废水、显影废水。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沉淀+压滤+MBR膜过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制版上胶、印刷、封胶、晾干工序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制版上胶、印刷、封胶、晾干工序在相对密闭车间内进行(进出口为新进风口,并采用管道及引风机将车间内的废气抽至废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印刷机、研磨机、晒版机等生产设备在工作过程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噪声源强最大约为8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废菲林、废网版、废活性炭、废抹布和手套、废原料桶、废水污泥、废灯管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