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潮州110千伏三饶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公示
2020-09-29 16:45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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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潮州110千伏三饶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
联系电话:0768-2806422
传 真:0768-280642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潮州110千伏三饶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潮州市饶平县三饶镇粮田村 |
编制单位: |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工程在110kV三饶站内预留位置处扩建一台40MVA容量主变压器,并相应安装配套1×(2×5)Mvar并联电容器等电器设备,站外新建双回路终端塔1基,新建线路长度约2×0.28k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废水、施工扬尘、建筑固废等。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站内绿化等,生活污水纳入站内已建化粪池收集处理;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洒水降尘,对施工场地内裸露地表及临时堆渣采取土工布围护,碎料及时清理,散体材料运输过程中进行覆盖;各类装修及电气设备安装产生的剩余物料、废弃包装等及时清运至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处理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强度不大且施工持续时间较短,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很小;施工结束后将及时采取站区硬化、补充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 运行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有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固体废弃物、废水及环境风险等。变电站内的主变压器、各种高压电气设备在运行中会产生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根据类比预测,工程建成后正常运行工况下,变电站围墙外5m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可满足4k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采用模式预测结果符合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的标准限值。运行期噪声源强主要来自扩建的第二台主变,选用低噪声主变,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避免异常噪声。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报废蓄电池及事故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