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潮州市韩东新城水厂扩建工程(桥东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公示

2020-09-24 17:22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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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潮州市韩东新城水厂扩建工程(桥东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925日至2020930),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

联系电话:0768-2806422

   真:0768-280642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潮州市韩东新城水厂扩建工程(桥东水厂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潮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建设地点:

潮州市湘桥区桥东虎头桥东水厂相邻地块

编制单位

惠州市环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新增用地面积9331.73平方米,新增规模为日供水能力8万吨/天,扩建后全厂共占地约36094.29平方米,总设计供水能力为16万吨/天,服务范围为潮州市桥东区、意溪镇、磷溪镇部分区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头部、取水泵房吸水井、取水泵房等构建筑物,改造现有的送水泵房、加药间、V型滤池和反冲洗泵房,拆除现有的污泥浓缩池、排水调节池、脱水机房等构建筑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有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建筑垃圾等。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集水池收集施工污水,施工废水进入临时沉淀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设置工地围挡,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进行洒水防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在场内布局;及时清运施工余泥渣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工程结束后应及时对占压、损坏的植被进行恢复。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平流沉淀池排泥废水和V型滤池反冲洗废水。排泥废水经处理后得到上清液进入排水调节池,再回用于穿孔式旋流絮凝池,不外排;反冲洗废水先进入排水调节池,再和排泥废水进入到排泥调节池等进行相同的处理、回用。噪声主要源自泵机、电机、鼓风机等,噪声源强约为70~105dB(A)。各噪声源均为点声源,声源位于室内,本项目厂房四周为混凝土墙,并对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防震垫、弹簧减震器和定期为设备进行保养,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污泥,外运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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