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陆岛交通码头工程项目(共5个)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的公示

2020-02-28 11:36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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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潮州市陆岛交通码头工程项目(共5个)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

  联系电话:0768-2998521

  传真:0768-299852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益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潮州市陆岛交通码头工程项目(欧边码头)

饶平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海山岛北侧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欧边码头依托于原有码头进行扩建,衔接于原有简易码头东侧边,扩建码头前沿长60m,作业平台宽15m,水域疏浚量为2.52万m3。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按2倍设计船宽考虑,为16m,可布置1个钢质货轮泊位,或2个钢质客轮泊位,回旋水域直径为90m,水域设计底标高为-3.7m,码头顶标高为4.3m。码头扩建能有效提升码头运输能力和抗风险、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满足岛上人民的生活建设需求。

一、水文动力环境影响与评价。工程建设使工程区的水深条件发生变化,引起附近海域潮流发生变化;水域疏浚引起水深增加,区域流速减小;码头北侧和东南侧流速发生不同程度的增加。工程建设产生的潮流影响主要集中在拟建工程区附近,流场变化的范围和程度较小,对外海的潮流影响不明显,对水动力的影响不显著。

二、纳潮量及水体交换量响应。工程区海域大潮期间的纳潮量约为2.1206×108 m3,工程后纳潮量增大1.2673×104m3,变化幅度微小,变化率为0.006%,对该海域纳潮量影响可忽略不计。

三、水质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所在海域的水流较强,有利于悬浮泥沙的扩散,随着涨落潮流向西北和东南方向扩散,10mg/L悬浮泥沙包络线向西最大扩散距离3.4km,向南最大扩散距离约4.4km。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一定的措施,可以最大限度的控制SS扩散范围,缩短影响时间。在施工完毕后12个小时,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影响消失。

四、海洋生态影响分析与评价。施工期水域疏浚过程中泥沙悬浮入海后所形成的悬浮物可能造成海洋生物栖息环境的改变或破坏,惊扰或影响部分仔幼鱼索饵、栖息活动,破坏疏浚区域底栖生物原有的栖息环境。营运期码头靠泊的客货船底舱水、生活污水和油污水不排放,不会对海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的建设导致周边海域的水动力变化较小,基本对生态环境无影响,项目建设对工程区域的淤积态势影响也较小,海上溢油事故对海洋环境影响较大。

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船舶数量、位置、挖泥进度,优化施工作业面布置和开挖泥的处置,检查确认挖泥船抓斗和运泥船舱门的密闭性,及时将开挖泥运到指定处置区,疏浚泥运至倾倒区倾废;作业期间应同步进行海洋监测;岸上生活污水通过环保厕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船舶产生的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不在项目海域排放;确保运泥船到位,舱门密闭,严防泥浆泄漏;可回收的固体废物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禁止将施工垃圾倾倒至项目附近海域中。营运期船舶在港期间产生的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底舱含油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的污水接收船接收后统一处理,不向工程附近海域排放污水;乘客生活污水通过环保厕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严格执行国家《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和73/78 国际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公约附则Ⅴ的规定,禁止在港区附近水域内排放垃圾;来自疫区的船舶垃圾必须由卫生检疫部门处理,其它船舶垃圾交由资质单位接收后统一处置。

六、海洋生态保护对策。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施工期;充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珍稀生物应急救护预案;施工时严格控制基槽开挖强度,采用悬沙产生量较小的挖泥设备,尽量回避休渔期等敏感时间;及时对项目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按照《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的规定计算生态环境损失,确定本项目附近海域的放流品种和数量,进行等量补偿;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按照1:0.8的比例对岸线进行整治修复。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反对的意见。

潮州市陆岛交通码头工程项目(西澳码头)

饶平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西澳岛东南侧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西澳码头依托于已有海岸道路进行码头建设,西澳码头为高桩透水结构,码头平面布置为“L”型,通过引桥与已有海岸道路相连,码头长60m,宽15m,引桥长29m,宽9m,水域疏浚量为7.04万m3。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按2倍设计船宽考虑,为16m,可布置1个钢质货轮泊位,或2个钢质客轮泊位,回旋水域直径为90m,水域设计底标高为-3.7m,码头顶标高取4.30m。西澳码头是纯公益码头,属公益事业用海,该项目的实施能进一步提高码头的抗风险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客货轮靠泊安全稳定,改善陆岛至陆地的交通状况,推动经济发展,解决民生问题。

一、水文动力环境影响与评价。工程建设使工程区的水深条件发生变化,引起附近海域潮流发生变化;水域疏浚引起水深增加,区域流速减小;港池航道东西两侧流速也发生轻微的变化。工程建设产生的潮流影响主要集中在拟建工程区附近,流场变化的范围和程度较小,对外海的潮流影响不明显,对水动力的影响不显著。

二、纳潮量及水体交换量响应。工程区海域大潮期间的纳潮量约为2.1206×108 m3,工程后纳潮量增大1.2673×104m3,变化幅度微小,变化率为0.006%,对该海域纳潮量影响可忽略不计。

三、水质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所在海域的水流较强,有利于悬浮泥沙的扩散,随着涨落潮流向南北两侧方向扩散,10mg/L悬浮泥沙包络线向南最大扩散距离2.8km,向北最大扩散距离约2.1km,向南最大扩散距离约2.1km。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一定的措施,可以最大限度的控制SS扩散范围,缩短影响时间。在施工完毕后12个小时,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影响消失。

四、海洋生态影响分析与评价。施工期水域疏浚过程中泥沙悬浮入海后所形成的悬浮物可能造成海洋生物栖息环境的改变或破坏,惊扰或影响部分仔幼鱼索饵、栖息活动,破坏疏浚区域底栖生物原有的栖息环境。营运期码头靠泊的客货船底舱水、生活污水和油污水不排放,不会对海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的建设导致周边海域的水动力变化较小,基本对生态环境无影响,项目建设对工程区域的淤积态势影响也较小,海上溢油事故对海洋环境影响较大。

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船舶数量、位置、挖泥进度,优化施工作业面布置和开挖泥的处置,检查确认挖泥船抓斗和运泥船舱门的密闭性,及时将开挖泥运到指定处置区,疏浚泥运至倾倒区倾废;作业期间应同步进行海洋监测;岸上生活污水通过环保厕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船舶产生的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不在项目海域排放;确保运泥船到位,舱门密闭,严防泥浆泄漏;可回收的固体废物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禁止将施工垃圾倾倒至项目附近海域中。营运期船舶在港期间产生的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底舱含油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的污水接收船接收后统一处理,不向工程附近海域排放污水;乘客生活污水通过环保厕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严格执行国家《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和73/78 国际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公约附则Ⅴ的规定,禁止在港区附近水域内排放垃圾;来自疫区的船舶垃圾必须由卫生检疫部门处理,其它船舶垃圾交由资质单位接收后统一处置。

六、海洋生态保护对策。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施工期;充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珍稀生物应急救护预案;施工时严格控制基槽开挖强度,采用悬沙产生量较小的挖泥设备,尽量回避休渔期等敏感时间;及时对项目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按照《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的规定计算生态环境损失,确定本项目附近海域的放流品种和数量,进行等量补偿;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按照1:0.8的比例对岸线进行整治修复。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反对的意见。

潮州市陆岛交通码头工程项目(汛洲码头)

饶平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汛洲岛北侧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汛洲码头依托于原有码头进行扩建,扩建部分为高桩透水结构,衔接于原有简易码头前沿,与原有码头结合后平面布置为“T”型,码头前沿长60m,作业平台宽15m,水域疏浚量为21.51万m3,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按2倍设计船宽考虑,为16m,可布置1个钢质货轮泊位,或2个钢质客轮泊位,回旋水域直径取90m,水域设计底标高为-3.7m,码头顶标高为4.3m。汛洲码头是纯公益码头,属公益事业用海,该项目的实施能进一步提高码头的抗风险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客货轮靠泊安全稳定,改善陆岛至陆地的交通状况,推动经济发展,解决民生问题。

一、水文动力环境影响与评价。工程建设使工程区的水深条件发生变化,引起附近海域潮流发生变化;水域疏浚引起水深增加,区域流速减小;港池南北两侧流速发生不同程度的增加。工程建设产生的潮流影响主要集中在拟建工程区附近,流场变化的范围和程度较小,对水动力的影响不显著。

二、纳潮量及水体交换量响应。工程区海域大潮期间的纳潮量约为2.1206×108 m3,工程后纳潮量增大1.2673×104m3,变化幅度微小,变化率为0.006%,对该海域纳潮量影响可忽略不计。

三、水质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所在海域的水流较强,有利于悬浮泥沙的扩散,随着涨落潮流向南北两侧方向扩散,10mg/L悬浮泥沙包络线向西北最大扩散距离2.4km,向东南最大扩散距离约2.1km。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一定的措施,可以最大限度的控制SS扩散范围,缩短影响时间。在施工完毕后12个小时,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影响消失。

四、海洋生态影响分析与评价。施工期水域疏浚过程中泥沙悬浮入海后所形成的悬浮物可能造成海洋生物栖息环境的改变或破坏,惊扰或影响部分仔幼鱼索饵、栖息活动,破坏疏浚区域底栖生物原有的栖息环境。营运期码头靠泊的客货船底舱水、生活污水和油污水不排放,不会对海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的建设导致周边海域的水动力变化较小,基本对生态环境无影响,项目建设对工程区域的淤积态势影响也较小,海上溢油事故对海洋环境影响较大。

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船舶数量、位置、挖泥进度,优化施工作业面布置和开挖泥的处置,检查确认挖泥船抓斗和运泥船舱门的密闭性,及时将开挖泥运到指定处置区,疏浚泥运至倾倒区倾废;作业期间应同步进行海洋监测;岸上生活污水通过环保厕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船舶产生的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不在项目海域排放;确保运泥船到位,舱门密闭,严防泥浆泄漏;可回收的固体废物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禁止将施工垃圾倾倒至项目附近海域中。营运期船舶在港期间产生的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底舱含油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的污水接收船接收后统一处理,不向工程附近海域排放污水;乘客生活污水通过环保厕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严格执行国家《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和73/78 国际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公约附则Ⅴ的规定,禁止在港区附近水域内排放垃圾;来自疫区的船舶垃圾必须由卫生检疫部门处理,其它船舶垃圾交由资质单位接收后统一处置。

六、海洋生态保护对策。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施工期;充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珍稀生物应急救护预案;施工时严格控制基槽开挖强度,采用悬沙产生量较小的挖泥设备,尽量回避休渔期等敏感时间;及时对项目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按照《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的规定计算生态环境损失,确定本项目附近海域的放流品种和数量,进行等量补偿;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按照1:0.8的比例对岸线进行整治修复。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反对的意见。

潮州市陆岛交通码头工程项目(汛洲西码头)

饶平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汛洲岛西侧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汛洲西码头依托于原有码头进行扩建,扩建部分为高桩透水结构,平面布置为“L”型,通过引桥连接原有码头,码头长60m,宽15m,引桥长18m,宽9m,水域疏浚量为25万m3。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按2倍设计船宽考虑,为16m,可布置1个钢质货轮泊位,或2个钢质客轮泊位,回旋水域直径为90m,水域设计底标高为-3.7m,顶标高取4.50m。汛洲西码头是纯公益码头,属公益事业用海,能够改善陆岛至陆地的交通状况,推动经济发展,解决民生问题。

一、水文动力环境影响与评价。工程建设使工程区的水深条件发生变化,引起附近海域潮流发生变化;水域疏浚引起水深增加,区域流速减小;港池南北两侧流速发生不同程度的增加。工程建设产生的潮流影响主要集中在拟建工程区附近,流场变化的范围和程度较小,对外海的潮流影响不明显,对水动力的影响不显著。

二、纳潮量及水体交换量响应。工程区海域大潮期间的纳潮量约为2.1206×108 m3,工程后纳潮量增大1.2673×104m3,变化幅度微小,变化率为0.006%,对该海域纳潮量影响可忽略不计。

三、水质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所在海域的水流较强,有利于悬浮泥沙的扩散,随着涨落潮流向西北和东南方向扩散,10mg/L悬浮泥沙包络线向西最大扩散距离3.4km,向南最大扩散距离约4.6km。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一定的措施,可以最大限度的控制SS扩散范围,缩短影响时间。在施工完毕后12个小时,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影响消失。

四、海洋生态影响分析与评价。施工期水域疏浚过程中泥沙悬浮入海后所形成的悬浮物可能造成海洋生物栖息环境的改变或破坏,惊扰或影响部分仔幼鱼索饵、栖息活动,破坏疏浚区域底栖生物原有的栖息环境。营运期码头靠泊的客货船底舱水、生活污水和油污水不排放,不会对海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的建设导致周边海域的水动力变化较小,基本对生态环境无影响,项目建设对工程区域的淤积态势影响也较小,海上溢油事故对海洋环境影响较大。

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船舶数量、位置、挖泥进度,优化施工作业面布置和开挖泥的处置,检查确认挖泥船抓斗和运泥船舱门的密闭性,及时将开挖泥运到指定处置区,疏浚泥运至倾倒区倾废;作业期间应同步进行海洋监测;岸上生活污水通过环保厕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船舶产生的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不在项目海域排放;确保运泥船到位,舱门密闭,严防泥浆泄漏;可回收的固体废物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禁止将施工垃圾倾倒至项目附近海域中。营运期船舶在港期间产生的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底舱含油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的污水接收船接收后统一处理,不向工程附近海域排放污水;乘客生活污水通过环保厕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严格执行国家《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和73/78 国际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公约附则Ⅴ的规定,禁止在港区附近水域内排放垃圾;来自疫区的船舶垃圾必须由卫生检疫部门处理,其它船舶垃圾交由资质单位接收后统一处置。

六、海洋生态保护对策。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施工期;充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珍稀生物应急救护预案;施工时严格控制基槽开挖强度,采用悬沙产生量较小的挖泥设备,尽量回避休渔期等敏感时间;及时对项目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按照《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的规定计算生态环境损失,确定本项目附近海域的放流品种和数量,进行等量补偿;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按照1:0.8的比例对岸线进行整治修复。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反对的意见。

潮州市陆岛交通码头工程项目(柘林码头)

饶平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柘林镇西南侧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柘林码头为高桩透水结构,码头平面布置为“T”型,通过引桥与已有海岸道路相连,码头长60m,宽15m,引桥长37.6m,宽10m,水域疏浚量为5.03万m3,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按2倍设计船宽考虑,为16m,可布置1个钢质货轮泊位,或2个钢质客轮泊位,回旋水域直径为90m,水域设计底标高为-3.7m,码头顶标高取4.20m。柘林码头是纯公益码头,属公益事业用海,该项目的实施能进一步提高码头的抗风险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客货轮靠泊安全稳定,改善陆岛至陆地的交通状况,推动经济发展,解决民生问题。

一、水文动力环境影响与评价。工程建设产生的潮流影响主要集中在拟建工程区附近,流场变化的范围和程度较小,对外海的潮流影响不明显,对水动力的影响不显著。

二、纳潮量及水体交换量响应。工程区海域大潮期间的纳潮量约为2.1206×108 m3,工程后纳潮量增大1.2673×104m3,变化幅度微小,变化率为0.006%,对该海域纳潮量影响可忽略不计。

三、水质环境影响分析。由于水流较强,有利于悬浮泥沙的扩散,随着涨落潮流向南北两侧方向扩散,10mg/L悬浮泥沙包络线向南最大扩散距离2.6km,向北最大扩散距离约2.4km。在施工完毕后12个小时,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影响消失。

四、海洋生态影响分析与评价。施工期水域疏浚过程中泥沙悬浮入海后所形成的悬浮物可能造成海洋生物栖息环境的改变或破坏,惊扰或影响部分仔幼鱼索饵、栖息活动,破坏疏浚区域底栖生物原有的栖息环境。营运期码头靠泊的客货船底舱水、生活污水和油污水不排放,不会对海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的建设导致周边海域的水动力变化较小,基本对生态环境无影响,项目建设对工程区域的淤积态势影响也较小,海上溢油事故对海洋环境影响较大。

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船舶数量、位置、挖泥进度,优化施工作业面布置和开挖泥的处置,检查确认挖泥船抓斗和运泥船舱门的密闭性,及时将开挖泥运到指定处置区,疏浚泥运至倾倒区倾废;作业期间应同步进行海洋监测;岸上生活污水通过环保厕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船舶产生的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不在项目海域排放;确保运泥船到位,舱门密闭,严防泥浆泄漏;可回收的固体废物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禁止将施工垃圾倾倒至项目附近海域中。营运期船舶在港期间产生的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底舱含油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的污水接收船接收后统一处理,不向工程附近海域排放污水;乘客生活污水通过环保厕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严格执行国家《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和73/78 国际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公约附则Ⅴ的规定,禁止在港区附近水域内排放垃圾;来自疫区的船舶垃圾必须由卫生检疫部门处理,其它船舶垃圾交由资质单位接收后统一处置。

六、海洋生态保护对策。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施工期;充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珍稀生物应急救护预案;施工时严格控制基槽开挖强度,采用悬沙产生量较小的挖泥设备,尽量回避休渔期等敏感时间;及时对项目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按照《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的规定计算生态环境损失,确定本项目附近海域的放流品种和数量,进行等量补偿;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按照1:0.8的比例对岸线进行整治修复。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反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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