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开发区泽钿建筑材料加工场石粉综合利用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拟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潮州市开发区泽钿建筑材料加工场的申请,经审议,我局拟同意潮州市开发区泽钿建筑材料加工场石粉综合利用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6日至1月22日。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及传真:0768-2806893
通讯地址:潮州市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湘桥分局
一、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潮州市开发区泽钿建筑材料加工场石粉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潮州市铁铺镇石坵头村狗母墩厂房
建设单位:潮州市开发区泽钿建筑材料加工场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广物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二、 项目概况
潮州市开发区泽钿建筑材料加工场石粉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潮州市铁铺镇石坵头村狗母墩厂房,项目工程占地12270.22平方米,建筑面积700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为回收项目周边采石场产生的废石粉,经物理加工成建筑用砂,年可生产31.5万吨建筑用砂(主产品)和4.5万吨泥(副产品)。
2019年11月24日,潮州市开发区泽钿建筑材料加工场组织召开潮州市开发区泽钿建筑材料加工场石粉综合利用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并形成专家意见。
三、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广东广物环保检测有限公司的《潮州市开发区泽钿建筑材料加工场石粉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固废,建设单位对各类固废按照环保管理要求采用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建好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采用钢结构,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主要有生活垃圾和原料中含有的塑料铁丝等杂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原料中含有的塑料铁丝等杂物定期外卖给回收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