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潮州110千伏东津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2-01-17 17:31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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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潮州110千伏东津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21000
联系电话:0768-2806422
传 真:0768-280642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潮州110千伏东津输变电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广东潮州湘桥区 |
环评机构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1)110kV东津变电站,主变压器2×40MVA,无功补偿装置2×2×5010kvar电容器,110kV出线4回;(2)110kV卧岭至东津线路工程,线路总长度约2×12.75km;110kV桥意线解口入东津站线路工程包括110kV东津站~解口点处单回电缆线路长约1×0.2km,110kV东津站~解口点处单回电缆线路长约1×0.2km;(3)220kV卧岭站本期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110kV意溪站保护改造;110kV桥东站保护改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扬尘、噪声、废水、建筑垃圾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在施工区周围设置围栏,对裸露施工面等施工场地及临时堆土应及时洒水抑尘,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运至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置,施工废水经过设置的简易沉砂池处理后回用,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在施工完成后对可绿化面积及时进行绿化恢复。 运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固体废物等。措施: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选择电气设备,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保证导线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架空线路合理选择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选取低噪声的主变、风机,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或隔音罩等,生活污水经站内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事故废油、废旧蓄电池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回收处置。 |